[摘要] 采用SCL—90量表和梁宝勇编制的《应付方式评定量表》为测量工具,对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应付方式与心理健康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查研究。研究表明企业管理人员应付类型对心理健康有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 企业管理人员 应付方式 心理健康 一、对象与方法 1.
[摘要] 采用SCL—90量表和梁宝勇编制的《应付方式评定量表》为测量工具,对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应付方式与心理健康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查研究。研究表明企业管理人员应付类型对心理健康有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 企业管理人员 应付方式 心理健康
一、对象与方法
1.对象
本次研究选取江西省5家企业的168名中层管理人员为对象,其中有效样本为136名。样本分布情况:男性54名,女性82名;30岁以下为73名,30至39岁为49名,40岁以上为14名;大专及以下58名,本科72名,硕士及以上为6名;供职于外资企业70名,股份制企业37名,其他企业29名。
2.方法
采用SCL—90量表和梁宝勇编制的《应付方式评定量表》(WCRS)为测量工具。施测方式为个体施测和团体施测相结合,指导语相同,当场填表,独立完成,填写完毕后当场交卷。
二、结果
1.企业管理人员应付方式特点
采用梁宝勇编制的《应付方式评定量表》,对136人进行了测试,经因素分析得出6个主成分或因子,它们分别是:宣泄与接纳(F1),包括量表中的第5、16、17和19项;认知调节与退避(F2),包括第1、2、7和10项;偏向归因(F3),包括第11和18项;第四个因子(F4),包括第3、9和13项;防御策略(F5),包括第4、6和第20项;避免情绪困扰的策略(F6),包括第8、12、14和15项。本研究根据梁宝勇的六因子模式对企业管理人员应付方式特点进行了统计分析,企业管理人员在各因子上的得分分别为F1=10.94±2.86,F2=9.53±2.28,F3=3.90±1.56,F4=7.99±2.27,F5=7.78±2.07,F6=9.33±2.62,其中“宣泄与接纳”因子得分最高,“偏向归因”因子得分最低。
运用快速聚类法对所有被试在20个项目上的填答内容进行聚类分析,共聚类成两种应付类型:“应付类型1”和“应付类型2”,这两种应付类型的管理人员分别占调查总体的32.6%和67.6%。在应付方式项目的选择上,两类管理人员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的有第1、3、4、5、7、8、12、13、14、16、19、20项,“应付类型1”的得分均值显著大于“应付类型2”。其中“应付类型1”的企业管理人员得分在3.00以上的应付方式项目(即“总是”、“经常”或“较常”选择该项目)有7项,按照得分高低依次为:第8、3、4、7、19、5、16等项目。
2.应付类型的差异及其对心理健康的影响
在对企业管理人员应付方式进行聚类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还对两种应付类型的企业管理人员的SCL—90测查结果的差异情况进行了分析,结果见表。
两种应付类型的企业管理人员SCL—90总均分及5个因子分均值都有显著差异,即“应付类型1”的SCL—90总均分及5个因子分均值都小于“应付类型2”。可见,不同的应付类型对企业管理人员心理健康有不同的影响,采用“应付类型1”的企业管理人员心理症状检出率低,心理健康水平相对更高一些。
[摘要] 采用SCL—90量表和梁宝勇编制的《应付方式评定量表》为测量工具,对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应付方式与心理健康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查研究。研究表明企业管理人员应付类型对心理健康有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 企业管理人员 应付方式 心理健康 一、对象与方法 1.
表 两种应付类型的企业管理人员SCL—90测查结果
三、讨论
以SCL—90总均分为因变量,以应付方式6个主成分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系数达显著水平的自变量为第一和第三主成分,由回归方程推测,第一个主成分所包含的应付方式(第5、16、17和19项)组合成的应付型式为积极的,即选择该应付型式的被试SCL—90总均分较低,两者呈负相关。本研究结果也显示,使用“应付类型1”的企业管理人员SCL—90总均分及多数因子分均值显著低于“应付类型2”,这说明企业管理人员应付类型对心理健康是有一定影响的。
进一步分析发现,梁宝勇提出的“积极的”应付型式与我们本次研究中得出的“应付类型1”所包含的应付项目有一致之处,如包括第5、16和19项,这说明某些应付方式可能具有一定程度上的跨情境的一致性。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两者所包含的应付项目并不完全相同,其原因可能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被试人群不同,因而应激源也是不同的,企业管理人员的主要应激源来自工作,这与一般人群有很大不同;第二,这种差异可能说明人的应付方式虽具有一定程度的跨情境性,但与人格因素相比,其普遍性可能要低一些。
我们进一步分析了“应付类型1”与“应付类型2”存在显著差异的13种应付项目的具体内容,发现很难用“积极”或“消极”等词汇来概括出它们的性质,这一结果也进一步证实这样一个观点:大多数应付方式不宜笼统地说成是“积极的”或“消极的”。
参考文献:
[1]谢亚宁:简易应付方式量表信度和效度的初步研究,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1998,6(2):114-115
[2]梁宝勇郭倩玉郭良才等:关于应付的一些思考与实证研究-II应付方式的评定、分类与估价,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1997,7(4):200-203
[3]汪向东主编: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9,增刊: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