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人力资本是一个历史的、社会的范畴,它的出现是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相对应的,是一种在以人为主导的经济形态中的新的资本形式。它是内在本质与外在形式(载体)的统一。它首先表现的是一种社会关系,体现了以人为主导的社会生产关系中更高的资本形式,这是它本质的规定性;人力资本的外在形式为劳动力,以劳动力为载体。两个方面统一,不可分离,共同构成人力资本范畴的内涵。当今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孕育着人力资本的产生。
关键词:资本范畴 人力资本 社会经济结构变迁
人力资本理论自创立以来,现在已经成为“经济学中经验应用最多的理论之一”。该理论被应用到各个应用学科和研究领域,但由于对人力资本的内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对于人力资本到底是什么,应该怎样来界定存在很多分歧。那么在相关领域的应用研究上就会对社会产生不良的影响。所以本文将根据马克思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论原则来探讨人力资本的内涵,指明人力资本的本质,揭示人力资本出现的社会经济条件。
一、理论回顾
第一次正式提出“人力资本”这个概念的,是美国经济学家沃尔什。他于1935年出版了《人力资本观》一书,在该书中,他从个人教育费用和个人收益相比较来计算教育的经济效益。真正形成理论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1957年,明塞尔的博士论文《人力资本投资与个人收入分配》对人力资本投资与个人收入之间存在的必然关系进行了认真研究。1960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奥多·舒尔茨在美国经济年会上以主席的身份发表了题为《论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讲,轰动了西方经济学界。以此为标志,确立了人力资本理论,引起了学界的关注。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主要指凝集在劳动者本身的知识、技能及其所表现出来的劳动能力,这是现代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是一种有效率的经济。1964年,贝克尔发表了《人力资本》,提出了较为系统的人力资本理论框架,进一步发展了人力资本理论,使之成为系统而完整的理论体系。无疑西方学者对人力资本理论做出了开拓性的研究。但是对人力资本的内涵仍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
自从改理论传入我国,兴起了研究的热潮,许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国内学者在研究人力资本时,大致有两派:
一是默认西方学者所提出的人力资本含义。其中根据不同的研究思路,又可分为两类:一种是沿用西方学者所提出的人力资本含义,作相关方面的应用研究。另一种是从经典作家那里找人力资本思想的渊源。对于第一种思路:比如有的从企业的契约性质研究人力资本,认为“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里资本的特别合约”,并且认为“人的健康、体力、经验、生产知识、技能和气他精神存量的所有权只能不可分离地属于其载体”。 (周其仁,1996)有的认为“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是一个趋势”,并认为“人力资本所有者是企业风险的真正承担者,人力资本所有者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 (方竹兰,1997)有的则认为“我国发挥比较优势的关键是,将更多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王树同,2003)加快人力资源的转化和人力资本的积累。有的认为“人力资本是指人们花费在人力保健、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开支形成的资本。”(李宝元,2000)对于第二种,主要是引用经典作家有关人、教育等方面的论述,作为人力资本思想的渊源,以此说明人力资本很早就有了,只是由于某种原因,最近才发展起来。比如有的认为“斯密敏锐地认识到,人的知识、经验和才能对社会生产有重要作用,是一种具有生产性的资本。”(王建民,2002)有的从“马克思的人力资本思想”出发探询了马克思关于“人力资本在财富创造中的地位、产权特征、形成途径、层次性、定价等”。 (焦斌龙,1999)
二是不同意人力资本的提法,对人力资本提出了质疑。比如有的认为“人力资本的本质或根源是劳动力,如同资本的根源在于货币一样。”提出“人力资本是指在知识、技术、信息同劳动力分离,成为独立的商品参加市场交换,且这种交易在市场交换中占主导地位的条件下,由投资而形成的的高级劳动力。”(冯子标,2002)有的认为“人力资本是个错误的概念”。 (张海云,2003)对人力资本理论提出了置疑。有的提出“人力资本分享剩余三大悖论:人力资本确认悖论、人力资本激励悖论、人力资本分享剩余模式悖论。”也对人力资本提出了置疑。(张兆国,2004)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前者并没有去过多思考人力资本本身的内涵,作为既定的含义,搬来就用。后者尽管提出了质疑,但是并没有说清楚人力资本的含义,并且在有些地方的论述也存在问题。两者都没有对人力资本的含义做出很好的说明,没有真正理解人力资本的内涵。本文将利用马克思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原则,通过资本范畴规定性的分析来探讨人力资本范畴的内涵,揭示人力资本产生背后的社会经济结构变迁。
二、人力资本范畴内涵的规定性
马克思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论原则是历史与逻辑的辩证统一,其哲学基础就是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相结合。在马克思看来,历史的起点,也就是逻辑的起点;思维形式中概念又简单到复杂上升的过程,反映着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的历史发展过程。根据这一方法论,任何客观经济关系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同样任何经济范畴的出现都是客观经济关系的反映和历史发展的产物。马克思在分析资本的范畴时,所应用的方法论值得我们借鉴。
下面就从资本范畴的规定性说起,首先澄清人们对资本范畴的误解,进而分析人力资本范畴的规定性。
从资本到人力资本,不仅仅是一个名称的变化,这是一个质的飞跃。不是概念上的简单扩展,而是生产方式演变的一次质变。这样的认识,只有必须从资本的本质规定性才能得出。人力资本作为一种新出现的经济范畴,必然有其内在的规定性。从资本这一抽象范畴到人力资本这一具体范畴,从逻辑上来讲,人力资本范畴必须包含资本范畴的规定性。所以要认识人力资本的内涵,必须弄清楚资本的规定性。
对于资本的规定性,马克思说:“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 从马克思的论述中可以看出, “马克思在强调资本是一种社会关系的同时,并没有否认它必须的载体。”(曾康霖,1990)任何经济范畴都有其社会形式,又有其物质承担者。所以资本范畴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资本所体现的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这是资本的本质规定;另一方面,是资本关系所赖以体现的物质的、客观的和自然的内容和形式。这是资本关系的载体,是资本形式、运动和发挥作用的外在形式和物质前提”。(崔学兰,2003)资本的本质规定和资本的外在形式是统一的,是不可分离的。
马克思指出:“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奴隶。纺纱机就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 所以资本不是作为单纯的物质性存在,即作为进行新的生产手段而积累起来的物化劳动本身并不是资本,而是以物为媒介的一种社会关系。所以对于资本范畴来讲,尽管有学者做了“资本范畴再认识”的研究,其中有很多真知灼见,认为“资本是本质规定和外在形式的统一”。但是把资本的内在规定分为“资本的一般抽象规定和资本的特殊社会规定”。 并认为“资本的一般抽象规定:物化的剩余劳动不断吸取活的剩余劳动,从而不断增加和扩大自身的关系”。 这是一种“关系”,但是这并不是与一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样的认识把资本理解为脱离了社会关系的客观存在,是一种超越历史的范畴,资本成为一种永恒。作为资本的本质不是物,而是首先反映的是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生产关系。然后才是体现在一个物或载体上。
所以对人力资本范畴来说,人力资本也应该是一种内在本质和外在形式的统一体。冯子标在《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研究》一书中指出“人力资本是其内在因素与外在因素的统一体”。这无疑是正确的、有见地的。然而由于其没有真正理解对于资本来讲,资本的本质内在规定和外在形式到底是指什么,所以其对人力资本含义的理解出现了偏差,从而利用“人力资本的本质或根源是劳动力,如同资本的根源在于货币一样。”得出“劳动力是其内核和自然基础,投资是外在约束,人力资本正是劳动力成为投资的产物。”混淆了本质与外在形式的含义和区别。当然,他认为“人力资本是一种高级劳动力”,这种把人力资本归为劳动力的看法无疑是有创建性的和值得肯定的,但对于高级劳动力的说法及对其原因的解释是不能让人接受的。但这其中已经暗含了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体现了社会生产力发展对生产关系的一种推动。侯风云在《论人力资本概念》一文中,尝试用 “资本”的概念来说明人力资本,但是其仅仅判断资本的标准定义为“是否有超过投资价值的价值产生,这种超额价值是否为投资者所占有和支配。”只是从静态的表面上看是否有一个增值额的产生,所以不能从根本上把握人力资本的含义。
所以对人力资本来讲,它应该是体现了一种社会经济结构变迁的新的资本形态。马克思说:“资本一出现,就标志着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时代。” 同样,人力资本体现了一种以人为主导的生产关系的产生,在这样的生产中,不是物质资本利用人的活劳动为手段来增大自己,而是人的活劳动利用物质资本来不断的增大自身的过程。这是一种新的社会生产方式,体现了社会经济形态的结构性变迁,是比物质资本更高一级的新的资本形式。
对于人力资本的外在形式,也就是人力资本赖以存在的物质载体。我们认为是体现在人身上的体力、健康、知识、技能、经验等精神存量。根据马克思“劳动力或劳动能力,就是一个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他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合。” 的论断,而体力的内涵必然包含健康,智力总是体现在人的知识、经验和技能的拥有。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简单劳动在社会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少。复杂劳动将成为社会财富创造的主要方式。这时的劳动力已经不是简单的体力劳动的表现,而是蕴含着先进知识、技能和经验的复杂劳动力。所以,我们就把人身上的体力、健康、知识、技能、经验等精神存量界定为劳动力,这样人力资本的外在形式就体现为劳动力,但是劳动力是在承载了一定的社会关系之后才成为人力资本的载体的,是人力资本内在本质规定的基础。
我们这里所说的人力资本体现为劳动力,跟西方学者及我国某些学者所认为的具有本质上的区别。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主要指凝集在劳动者本身的知识、技能及其所表现出来的劳动能力”。但是他只是将人力资本纯粹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来说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并没有反映其本质的规定。而我国大部分学者在研究人力资本时,基本照搬西方对人力资本的定义的描述,“多数人力资本理论的文献,也不过是将对(非人力)资本理论的一些原理推广到对人力资源的分析上而已。当人力资本经济学家把人的健康、生产技能和生产知识看成是一种资本存量,即作为现在和未来产出和收入的源泉时,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在形式上几乎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更有一些学者认为“人力资本,是指人们花费在人力保健、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开支所形成的资本”。 (李宝元,2000)“资本的概念不仅仅局限在于物质资本,而应该扩展到人力资本,即投资于人的智力、体力、和技能的资本成为人力资本。”(侯风云,2003)他们所说的人力资本不过是花费在人身上的货币(或价值)的另一个不同说法而已。根本没有去仔细研究人力资本的内在本质,仅是把资本概念在名称上加到人身上。
所以,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知:人力资本是一个历史的、社会的范畴,它的出现是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相对应的,是一种在以人为主导的经济形态中的新的资本形式。它是内在本质与外在形式(载体)的统一。它首先表现的是一种社会关系,体现了以人为主导的社会生产关系中更高的资本形式,这是它本质的规定性;人力资本的外在形式为劳动力,以劳动力为载体。两个方面统一,不可分离,共同构成人力资本范畴的内涵。
三、孕育着人力资本产生的社会经济结构变迁的表现
任何一个经济范畴的出现,必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形式,人力资本作为一种反映更高社会生产关系的范畴,必然有其丰富的社会经济背景。那么对于人力资本,是否具备了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呢?我们认为当今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已经孕育着人力资本的出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根本改变了劳动者的劳动状况,真正确立劳动者在生产中的中心地位。
20世纪70年代,美国提出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到了90年代,又提出了“新经济”,引起学界的关注。联合国研究机构和经和组织的专家提出了“知识经济”,认为知识经济是指建立在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是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相对应的一种新经济。
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自动化机器的普及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出现,使得劳动者不再是生产过程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被牢牢束缚其中,充当“会说话的工具”,而是彻底从生产过程中摆脱出来,站在一旁,通过遥控指挥工具系统进行生产,并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劳动者的劳动状况跟工业经济时代相比发生根本的改变。
由于知识越来越成为占主导地位的资源和生产要素。所以这一时期的经济增长,更主要地取决于知识的投入,知识可以扩大传统生产要素的能力,还可以提供调整生产要素、改进生产程序、创造革新产品的能力。而这些知识的生产者和携带者不是别的载体,就是人本身。所以社会经济的增长主要取决于人的作用——人的智力、创造性成果的作用。所以劳动者在生产中确立了中心地位。这一根本性的变化,将催生出与其相适应的性的新的更高级资本形态——人力资本。
第二、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融合表征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转换,预示新的经济发展结构的出现,直接推动着人的经济价值的提升和在生产关系中地位的改变。
在工业、传统制造业为主导的工业经济模式下,人的经济价值的上升是很难的。但是在以服务业、高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知识经济模式下,一方面,这些产业主要依靠智力活动或者个性化的个体劳动,这是传统的机器所不能替代的,另一方面,“人力资本的深化”逐渐成为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必然路径。而以这一切都直接推动着人的经济价值的提升。从20世纪中叶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正在经历着这样的变化。按照三次产业分类法,西方发达国家产业结构从工业部门向服务部门的转移早在20世纪二三年代就已经初露端倪,到20世纪中后这种转移表现得更加明显。到了1965年,在美国、日本、联邦德国、英国、法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中,农业所占的比重分别降低到了3%、10%、4%、3%、7%,工业所占比重分别降低到34%、37%、44%、35%、31%,而第三次产业的比重均已超过50%
伴随知识经济进程,出现了电信、广播电视和出版等部门在数字融合基础上的产业融合。这是对传统产业体系的根本性改变,成为一种新的产业革命。
“随着产业融合在整个经济系统中越来越具有普遍性,它将导致产业发展基础、产业之间关联、产业结构演变、产业组织形态和产业区域布局等方面的根本变化,最终改变整个经济和社会的面貌。推动人的地位和经济价值的提升 。
第三、企业组织形式的深刻变革及其治理结构的变化反映人的经济价值的提高。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分工协作体系的日益发达,企业的组织形式发生了深刻变革。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经理革命”------“专业经理取代公司所有者成为决策者 ”1932年贝利(A·A·Berle)和米恩斯(G·C·Means)在他们合著的《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Modern Corporation and Private property》)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大公司和控制权从企业的所有者---股东手中,转移到经理手中获得趋势。1941年,伯纳姆(J·Burnham)在《经理革命:世界上正在发生的事情》(《Manager Revolution: What it Happenning in the World 》一书中,第一次把这种现象称为“经理革命”。“经理革命”的过程,就是“经理式资本主义”取代“家族式的或金融的资本主义 。此时,“资本是目前大公司可以自给的东西,老式的“巨头”已经不中用了,于是美国经济领域中的权势便有资本转移到组织才能的方面 。”所以“在这里已经不是‘消极资本’即纯粹的企业财务资本的存在,才是个人、经理等人力所有者‘有碗饭吃’,而是‘积极货币’的握有者——企业的人力所有者——保证了企业的非人力资本的保值、增值、扩张。这个局面底下,企业的人力资本市值上升,非人力资本的市值下降,何怪之有?”
第四、分享制公司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演变成一种与传统的支薪制公司相竞争的新的企业组织形式,这直接反映了以人为主导的生产关系的一种变化趋势。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高科技公司,甚至一些传统行业的大公司中,越来越多的工人加入到利润分享者的行列。分享制有员工持股计划、利润分享制或收益分享制。在分享制发展的广度方面,日本到1998年发展到91%,美国在30%以上。在分享制的深度方面,日本员工分享额占公司利润的比重在42-67%之间,而美国经理人员的报酬结构中,固定工资、年末奖金和股票选择权的比例大体是4:3:左右 。
并且,一些西方国家也逐渐认识到了社会经济的这种变化趋势,因此,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都设法鼓励利润分享和股权拥有。如英国政府1987年通过的2号财政法不仅批准了以支付现金为形式的利润分享计划,而且职工的利润分享收入可以享受减税待遇。而美国政府也从1974年开始,陆续通过了16项鼓励推行职工股份所有制的法案,利用免税的优惠政策为ESOP打开绿灯。到1986年,美国实行ESOP的公司大约为8000家,约有1000万雇员参加到此项计划中,约占全美雇员总数的8% 。
以上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说明了人力资本的产生所必须具备的相应经济基础,这种趋势正在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本将会随着这种趋势的推进,作为一种反映更高经济形态和生产关系的资本形式,历史地登上舞台,发挥其更大的作用,从而进一步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四、结论与建议
根据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认识的根本任务就是经过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所以,对于人力资本我们要从大量的社会经济变迁的现象中,来认识到人力资本的本质,而不能盲目的照搬别人的东西,仅看到表面现象,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人力资本是一个历史的、社会的范畴,它的出现是和社会经济的结构变迁相对应的,是一种在以人为主导的经济形态中的新的资本形式。它是内在本质与外在形式(载体)的统一。基于这样的认识,就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我们还远远没有达到在社会范围内出现人力资本的经济基础。孕育人力资本产生的经济结构变迁的种种表现也是主要发生在西方发达国家,但这也并不是一种很普遍现象。所以在谈人力资本时,我们不能无视其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而大肆鼓吹。
在我国目前对人力资本的研究方面存在以下误区,必须加以纠正,否则会产生不良后果。
2、要遵循公平理论。美国行为科学家亚当斯的公平理论指出,员工的工作动机,不仅受其所得的绝对报酬的影响,而且受其相对报酬的影响。每个人会不自觉地把自己付出的劳动所得与他人付出劳动所得相比较,也会把自己现在付出的劳动和所得的报酬与自己过去的劳动和报酬进行个人历史的比较。当他发现自己的收支比例大于或等于他人的收支比例时,或现在的收支比大于或等于过去的收支比时,便会心情舒畅,努力工作。反之,就会产生不公平感,就会有怨气。助长满意,消除怨气,也是管理者的主要任务之一。实施公务员的激励机制需要体现公平理论的精神,提高公务员的行为与效益的对应性和可比性,使他们感觉投入有产出,成就有公正的评价和社会的认可。
3、要遵循期望理论。维克托·弗鲁姆是著名心理学家和行为科学家,他在《工作与激励》一书中阐述了期望理论,该理论提出了一个激励公式:激励力=效价×期望值。效价指某项工作或一个目标对于满足个人需要的价值。这个公式的含义是:当一个人对某个目标的效价很高,且他判断出达到这个目标的可能性也很大时,那么,这个目标对他的激励作用较大。这一理论给公务员管理工作者组织实施激励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1)应当注重实施多数公务员认为效价最大的激励。(2)设置某一激励目标时应尽可能加大其效价的综合值。(3)尽可能扩大组织期望行为与非期望行为之间的效价差值。(4)适当控制期望概率和实际概率。
(三)健全配套制度
我们应用激励理论采取激励手段,能够对实施激励的目标有更加清晰的预期。当然,要兑现激励结果必须有严密的综合配套制度来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系统性。我们对公务员采取的某种激励只是一种规则,这种规划只有符合公务员制度体系,并受综合管理制度所制约,才能发挥其作用,兑现其激励结果。如果激励目的与公务员制度体系的宗旨相背离,那么这种激励的负面作用会大于正面的影响,是不可取的,也会遭遇阻力。如考核激励中,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可晋升一级级别工资,这是公务员管理制度所允许的,激励结果肯定会得到管理部门的认可,激励结果便能够顺利兑现。而“末位淘汰”,通过排名次决定公务员的去留,与公务员管理宗旨不相符,擅自对末位者解聘除名,也不符合法定程度,其结果的兑现得不到综合管理部门的认可。不能正常兑现激励结果的手段和方法会失信于广大公务员,达不到激励的效果。
(四)造就行政文化
激励是一种手段,实施好激励,兑现好激励结果,需要以良好的行政文化为基础。良好的行政文化凝聚了公务员行政智慧和行政实践经验。行政文化诸要素对于激励机制的制定、激励手段的确定、激励机制的实施和激励结果的兑现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激励机制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以良好的行政文化为基础,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促进行政文化的建设:鼓励公务员树立社会公共利益之上的意识,成为协调政府与民众关系的主体;促进公务员对政府工作的主动参与,有效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履行好行政职能和行政职权。
政府的信用也是行政文化中的重要组织部分,兑现激励结果直接体现政府的信用。政府的信用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在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关系中,都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客观上需要以政府信用为保障。
五、组织实施公务员激励机制的对策建议
激励机制是一种公务员工作、服务质量提高的外部推动制度。当然,有一个激励制度并不等于就有了公务员的良好形象、优质服务。若要取得理想中的激励效果,需要政府管理部门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和手段,着重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加强素质教育,强化自我激励机制
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与尊重,而这种认可与尊重便是自我价值实现的标志。人的价值不仅包括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更包含了个体对社会的尽责和贡献,国家公务员更是如此。为此,对公务员管理部门来说,在管理实践中既要设法满足公务员对各层次的需求,更要促进公务员追求需要的最高层次。就公务员个体而言,他们需要管理者为其实现自身价值提供更多的帮助,特别是素质提升上给予外部推动和促进。加强对公务员的素质教育是发挥好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客观要求,也是公务员实现自我激励的主观需要。本人以为,国家公务员的素质教育务必把握品质、能力和行为三个层面。一要强化公务员的理论教育,牢固服务意识。应当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促进公务员不断提高理论素质、道德修养和公仆意识,消除不思进取、贪图享乐、好大喜功、随心所欲、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不良行为。二要强化公共管理知识教育,提高公务员行政管理能力。公共管理知识教育要以年轻公务员为重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训内容要强调针对性和先进性。三要强化法制教育和典型示范教育,规范公务员的行为。通过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特别是《行政许可法》知识的培训,使公务员牢固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开展民主评议、优秀公务员评选、“争创文明机关,争做文明公务员”等一系列活动,树立一批优秀人物,激励广大公务员以先进为榜样,完善自我。
(二)鼓励岗位竞争,完善竞争激励机制
岗位竞争为公务员创建了展示才能的舞台,而且,由于这个舞台是动态和分层次的,能够为公务员满足低层次动机后,提供追求和实现新的更高层次需求的机会。因而,使公务员在岗位竞争的过程中,既实现自我控制和自我调节,又产生围绕组织目标而不懈努力的激情。组织实施竞争上岗激励的主要动因就是为了激发大多数公务员产生这种激情,并以此推进政府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当然,实施好竞争上岗激励机制的前提是规范竞争行为,只有规范的竞争行为才可能持续激发公务员参与竞争、发奋工作的激情。为此,要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坚持民主竞争原则,把好任用关;要坚持平等择优原则,探索科(股)级公务员跨部门轮岗交流制度,扩大竞争范围。完善竞争激励机制还需要鼓励公务员多岗位锻炼,支持公务员通过多岗位的锻炼不断提高竞争能力。目前一些部门实施的“AB角制度”、“首问责任制度”等制度,为公务员掌握多岗位工作技能创造了条件,但需要引导广大公务员正确对待和严格遵守。
(三)强调实绩考核,健全目标激励机制
“人生为一大事来,做一大事去。”人总会有理想和抱负,对公务员实施激励应当鼓励其正确的理想和人生目标的实现,支持其施展本领。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指出自我实现需求是人的最高需求,大多数人都存在着较高层次的需求,而且只要环境不妨碍这些较高层次的出现,这些需求就能激励大多数人。因此,在制定激励机制时,应当考虑运用适应复杂情况的策略,对身怀绝技的人委以特别任务,支持其施展才华;在设计工作程序和制定执行计划时,尽量体现系统性和个性化发展的有机结合,为公务员实现自我发展留有空间余地;在实施激励机制时,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原则。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充分了解公务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加强对公务员的实绩考核。在实绩考核中着重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完善目标考核体系。目标考核体系的确定要处理好目标涵盖性与代表性、稳定性与动态性之间的关系,防止出现“目标体系是个筐,什么东西往里装”的现象。二是完善考核办法。考核在激励机制实施过程中发挥了基础性、导向性、激励性和监督性功能,要始终强调“公正”原则,考核的条件、标准、方法和手段应当科学合理。考核与评价中务必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被考核人的表现、业绩的测评设计要简洁明了,尽可能用现代化技术对被考核人各种信息作科学的处理,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减少人为因素。三是提高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水平。将考核结果要作为选拔任用的依据,也要与物质待遇紧密挂钩,做到“一流岗位有一流的人才” 、“一流业绩享受一流的待遇”。四是借鉴经验,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哈佛大学行政管理学院出版的《人事行政管理学》一书中指出:如属员工对考核没有了解,没有参与或没有接受,则任何的考核方法均属无价值。因此,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应当让被考核的公务员了解考核的内容、目的和手段,引导他们主动参与,自觉接受。当前的重点是制定好包括能力、职责、目标等要素的公务员职位说明书,让公务员充分了解做什么、怎么做、做得怎么样,使考核与被考核双方都有一把衡量工作程度、业绩水平的尺度,避免考核的无序性和盲动性。
(四)提倡优胜劣汰,完善监督激励机制
公务员任用制度的优化最直接的表现是“能上”也“能下”,“能进”也“能出”。其实,“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关键是要解决“下”与“出”的问题。“下”与“出”的通道不畅,“上”与“进”之途就要受阻,因此,我们要加大“下” 与“出”的力度。一是破除“官本位”思想。要通过舆论宣传、教育引导使公务员正确认识和对待职务的升降,为干部“能下”、“能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创新“能下”、“能出”的机制。对公共管理、综合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任用要逐步实行任期制;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试行聘用制。同时要逐步建立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研究配套政策,合理安置被调整下来的公务员,对重点对象实行跟踪考察,对工作需要、有足够能力的干部可以经过考核重新提拔任用,真正体现能上能下和任人唯贤的用人政策。三是畅通监督渠道。要积极发挥特邀监督员队伍的作用,注重通过考察、考核和举报、信访等渠道收集监督信息,建立完善的全方位的监督体系,提高公务员的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能力,为优化用人制度提供有效的监督。
新时期如何造就一支具有思想纯洁、工作高效、服务优质的公务员队伍,是一个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课题。本人以为,当前应当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对公务员的激励机制,规范对管理机制组织实施的协调与监督,通过有效激励,优化国家公务员的品质,提高国家公务员的能力,改善国家公务员的行为,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