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二维码

 
 

关于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等有关工作市级权限下放至各区的通知

   日期:2021-06-03     浏览:274    评论:0    
核心提示:沪人社力〔2021〕167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按照“两个集中”要求进一步优化市

沪人社力〔2021〕16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按照“两个集中”要求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模式的通知》(沪府规〔2021〕4号)要求,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现就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备案、书面报告、年度报告等有关工作的市级权限下放至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事项

中央直属、市属国有、外资(含外商独资)、台港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许可、备案、书面报告、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的管理,由机构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二、时间要求

6月10日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向机构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行政许可、备案、书面报告、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申请。

三、审批要求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符合《关于做好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力〔2019〕38号)规定的有关条件。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适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推广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照分离”改革举措的实施意见》(沪人社力〔2020〕515号)。

四、后续管理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打赏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关于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等有关工作市级权限下放至各区的通知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chrmers",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最新招聘
推荐图文
推荐论文
点击排行
最新论文

首页| 关于我们  |  商业采访  |  投稿指南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积分商城| 留言反馈|违规举报

人力资源经理网(CHRM) Copyright © 2005-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04986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849号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61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