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笔者通过调研,分析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形势和管理难度加大的原因,并提出破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措施。本文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矛盾不容忽视,要通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劳动者与企业的沟通,及时化解劳资矛盾,努力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
【关键词】企业 人力资源 管理 调查 思考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原有的用人制度和体制发生重大变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最近,我们深入企业单位进行调研。从调研情况看,产生问题的原因众多,内容日趋复杂,处理的难度逐步加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矛盾时有发生且不容忽视,通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劳动者与企业的沟通,及时化解劳资矛盾,努力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形势
1.1企业劳动人事争议不断增加。2011年如东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67件,与2010年同期相比案件总数上升了20.72%。
1.2劳动人事争议日趋复杂。既有正式职工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又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与企业的纠纷;既有因企业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引起的纠纷,又有因工资报酬、生活费支付、保险、福利、医疗、工伤等待遇不能落实引起的争议;既有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开除处理决定不服引起的纠纷,又有对经济补偿金计发引发的争议;既有企业对职工辞职追索相关责任引起的纠纷,又有因劳动者人事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办理等因素引起的劳动争议。
1.3解决争议的难度加大。一是企业对众多的劳动人事保障法律法规、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文件了解甚少,缺乏依法开展人力资源管理的自觉性。二是部分企业未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没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平台。三是劳动者与企业进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之前未经企业或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双方矛盾比较激化,开展思想工作化解争议的难度较大。
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难度加大的原因
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劳动合同是职工唯一的护身符,但这道护身符很多劳动者却得不到享用。据调查,目前我县个体和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依然偏低,有些企业即使签订劳动合同也流于形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于得到保障。
二是农民工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农民工在企业务工中,迫于珍惜工作岗位的原因,对企业的非法用工行为敢怒不敢言,但事实劳动关系一旦被终止后,往往引发劳动关系确认、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争议。
三是超时劳动现象普遍。服装、鞋帽、工艺品加工等行业大幅度提高劳动定额,劳动者每天工作9-10小时的情况比较常见,特别是服装行业甚至更长。企业以计件工资为由拒发加班工资。
四是拖欠工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企业以留住工人为由,工资要到半年,甚至年底才发,有些企业借最低工资标准,想方设法降低职工工资待遇;部分个体私营企业实行口头的协议工资,说多少或给多少全凭企业主的意愿。
五是工伤事故频发。一些企业不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安全防护设备不到位,长期加班造成职工身心疲惫,导致工伤事故频繁,劳动者遭遇医疗、工伤事故时,极易导致劳动关系恶化。
六是缺乏基本社会保险。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拒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3.破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措施
总的来看,近几年我县各类企业和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宣传、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开展积极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和调控力度,全县劳动关系总体处于平衡状态,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如果不及时制定和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将严重影响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通过调研,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知法懂法用法的氛围。在企业人力资源问题的处理方式上,预防为主是一项重要手段。从企业人力资源问题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来看,有很多问题是由于当事人对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方针、政策不了解,或理解不透而产生的。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积极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从而提高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政策观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最大可能地预防和减少企业人力资源和管理出现的问题。
二要建立调解组织,做实开展思想工作的平台。建立健全劳动人事纠纷调解组织,是积极开展思想工作,化解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重要途经。具体要通过建立县、镇、村、企业四级劳动人事纠纷调解组织,在全县形成覆盖城乡的调解网络。一是建立县劳动人事调解中心。负责全县劳动人事纠纷调解的指导和重要劳动人事纠纷的调处。二是建立乡镇劳动人事调解中心。负责辖区内企业单位劳动人事纠纷的调处,该中心由劳动保障、司法、工会、共青团、企管所等部门人员组成,且人员需具有较丰富的思想工作经验。三是建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工会、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运用法律、法规开展思想工作,及时将劳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在所有行政村设立劳资纠纷调解员,将思想工作融入纠纷当事人的家庭。
三要强化正面引导,充分发挥思想工作的优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人民调解法》确立了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所以,我们在处理企业劳资纠纷的过程中,要依据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强化正面引导,通过讲事实,摆道理,针对双方纠纷的焦点,开展耐心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当事人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把当事人的矛盾调解到双方可以接受的基础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总之,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对化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产生的问题具有重要作用。要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组织,积极开展思想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劳动人事关系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