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国内生产总值持续增长、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在经济较快发展的情况下,国家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适时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保障水平,使离退休人员真切地感受到自己能够分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党和政府非常重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近年来国家多次出台养老金调整政策,使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逐步提高。对企业离休人员,自2001年起,基本养老金调整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的办法基本同步同水平进行。对企业退休人员,国家多次提高其养老金水平,并在历次增加养老金时都要求地方向退休早、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人员及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等倾斜。1999年以来,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了5次,月人均增加859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了7次,月人均增加436元,为促进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水平,国务院决定,2008—2010年连续3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的幅度高于前三年的水平。为实现不断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的目标,政府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
——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
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覆盖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等,参保人数从1998年底的1.12亿人增加到2006年底的1.69亿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从1998年的1459亿元、1512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5658亿元、4296亿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年均净增189万人,截至2006年底,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达4239万人,越来越多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增加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的力度
1998年以来,各级政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的力度。中央财政每年都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财政困难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给予支持,补助资金已从1998年的20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774亿元,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大力推进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自1998年起,全面推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由原单位发放改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到2001年已全面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经过不懈努力,基本养老金发放的形势一年比一年好,自2004年1月起已连续3年全国当期无拖欠。今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使他们的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更好地分享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