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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世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新政调研:税优新政受市场欢迎,期待更多改革

   日期:2014-03-07     浏览:942    评论:5    
核心提示:中国人力资源经理 2014年3月6日北京讯 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缴纳的税优政策。美世于《通知》发布后开展了一项快速调研,发现税优新政受到市场的普遍欢迎,在未实施任何补充养老计划的企业中,25%的参加调研企业表示会考虑建立企业年金。

中国人力资源经理 201436日北京讯  201312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41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缴纳的税优政策。美世于《通知》发布后开展了一项快速调研,发现税优新政受到市场的普遍欢迎,在未实施任何补充养老计划的企业中,25%的参加调研企业表示会考虑建立企业年金。

 

此次共有147家在中国的企业参加了调研,分别来自制造、化学与化工、信息技术/通信、销售和连锁零售、医药、贸易、金融等行业,其中超过半数的企业拥有逾1000名员工。23%的参加调研企业已实施补充养老计划,其中近60%的企业的补充养老计划是以企业年金的形式在运作。

 

美世中国区养老和投资咨询总监张雨萌表示:“作为补充养老金税延政策的破冰之举,《通知》将给中国的补充养老市场带来潜在的深远影响,有助于推动中国社保体系改革和完善“第二支柱”建设,对于资产管理市场(尤其是固定收益产品)也会带来长期而深远的影响。对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绝大部分员工而言,新的个税政策会为他们带来实质性的税收优惠。”

 

针对新规定实施对企业实施或调整企业年金/补充养老计划的影响,张雨萌说:“税优政策会影响一部分雇主重新考虑现有的整体薪酬福利,并建立企业的补充养老计划或调整现有计划。但是,如果对雇主的税收优惠没有直接改变的话,大部分的企业可能还是不会采取行动。”的确如此,美世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的参加调研企业(77%)还没有实施补充养老计划,成本考虑是主要因素。张雨萌认为:“我们需要更多的改革、需要给雇主提供更有实质意义的税收激励,以真正推动企业补充养老计划的普及,这对于应对中国的老龄化挑战至关重要。”

 

张雨萌同时还认为:即使个税递延政策中的员工缴费有一定的最高上限,企业年金对绝大多数员工而言,仍是很好的也是目前唯一的节税平台。企业应该充分利用本次的个税新政,重新审视和完善自己的薪酬福利体系,加大对长期激励计划和税优计划的重视,以更加有效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美世调研显示,在已建立非企业年金形式的补充养老计划的企业中,有36%表示会考虑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以作为现有计划的代替或补充。

 

为满足少数低收入员工、受公司缴费限制影响、需要更多投资选择灵活度或有较早动用养老储蓄福利的员工需求,美世认为企业可考虑同时建立非企业年金形式的储蓄福利计划,即建立双载体的储蓄养老福利制度。同时,企业现有的薪酬结构、员工偏好、现有服务供应商的表现等,也应列入企业是否要计划变更、或实施新福利计划的考虑因素之列。

 

中国于2005年开始推出企业年金,目前企业年金市场资产规模约为5,500亿人民币。企业年金是所有企业补充养老计划中唯一享有实质性税收优惠的计划。

 

附:《通知》中的核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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