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者对“延迟退休”的态度。
本调查的受访样本数为1062份,其中96.5%的受访者已参加养老保险。取样范围覆盖中国东中西部11个大中型城市。
近七成受访者反对延迟退休
本次调查显示,有68.6%的受访者反对延迟退休。其中,在外资企业工作的人士反对声最高,有78.8%的受访者认为延迟退休不符合中国国情。在党政机关中也有52.8%表示不赞同。
“大部分人反对延迟退休,主要是因为中国劳动强度大、时间长,且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执行也有失位之处。”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指出,反观国外,虽然延退是趋势,但对于愿意退休后继续工作的劳动者有更多立法上的保护。
有观点认为,倡议延迟退休与平衡养老金收支状况有关。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教授杨俊对此指出,是否应延迟退休受制因素很多,有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方面的考量,也有个人意愿的因素,因此不能简单把延退当做弥补养老金缺口的一种手段。
调查还显示,大部分人员退休后主要依靠养老金生活,比例高达66.5%。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后主要依靠退休金生活的比例最高,个体户或自由职业者比例最低。而多年储蓄所得、商业保险在退休后生活保障来源排名中列在后位。
2013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保障绿皮书》披露,近四成被调查者认为养老金过少,甚至不能满足生活需要。其中新农保参保者认为不能满足生活 需要的态度最强烈,占到78.9%;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者中有56%认为不能满足生活需要;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则有53.8%认为完全能够 满足需要。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的参加者自己对养老金的感受,可以明显地看出养老金待遇的差异。
在本次调查中,只有6.1%的受访者愿意在退休后继续工作。而此前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团队曾提出,劳动者在满足缴费年限但在领取养老金前,也可以选择继续从事适合老年人的工作。
“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退休后工作与否,更实际的情形是得看他们与单位谈判的结果。”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胡乃军向记者表示,这样就把退休的弹性时间留出来了,如果再结合国家政策做综合安排,就会同时兼顾公平与效率,收到各方满意的效果。
59%受访者认为现在应废除退休双轨制
有关养老金双轨制调查中,认为“非常不合理”和“不太合理”的比例,占据受访者的72.9%,只有18.4%的受访者表示“可以接受”。这与社会上对于这一问题的普遍意见相一致。
对于是否应该改革双轨制、实现养老金并轨,59%的受访者认为现在具备一定基础,时机已经成熟。而认为“远未成熟”的受访者有29.9%。
“社会上对所谓退休双轨制的不满,多是一种情绪上的发泄。双轨制的本质是企业职工退休后到手的养老金相比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少得多,真正要解决的是收入相对公平的问题,这不是靠并轨就能轻松解决。”唐钧指出。
胡乃军则表示,并轨只能从制度本身上强调公平,而不能追求结果上的公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待遇之所以比企业高,其核心是在于他们的福利更高。他建议在实行二元结构改革后,在福利方面实现全民公平,而在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方面拉开差距,体现效率。
调查中有个有意思的对比显示,对于退休后自己生活水平的预估,来自党政机关的受访者明显乐观得多: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认为自己退休后的生活要“比工作时更好”或者“与工作时差不多”。
唐钧并不认为公务员群体会愿意想象自己退休后的生活,因为“他们并不想离开工作岗位”。这一结论可能只能表现出其养老金水平的相对优越。
73.5%受访者支持实行弹性退休制
受访者普遍关注养老金的改革走向。调查显示,排在“养老金改革最应采取的措施”前三位的分别是:实行弹性退休而非一刀切、建立多支柱养老金体系以及缩小各种人群退休差距。
在建议实行弹性退休制度方面,有73.5%的受访者表示“非常支持”或“比较支持”,强烈反对的只有9.3%。在今年7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有关弹性退休制度调研目前仍然在关注专家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将慎重决策。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学教授黎建飞认为,实行弹性退休会造成新的“不正之风”,因为一旦实行弹性退休,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苦脏累工种“想不退都不行”;而在二线工作从事相对轻松工种将成为一种特权和晚退休的固定资产。
在赞成弹性退休的专家中,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弹性退休给单位和个人提供了选择权,是延长退休年龄政策的有益补充。
“实行弹性退休毫无疑问是可行的,但与政府希望通过延退解决养老金缺口的目的相矛盾,因此能否顺利推行令人担忧。”唐钧对记者指出。
【调查取样说明】:
本次调查的城市配额:北京20.1%、上海20.6%、广州17.5%、天津4.9%、重庆5.7%、杭州5.3%、南昌6.0%、武汉6.8%、长沙3.7%、西安6.1%、昆明3.3%
受访者所在单位性质分布:党政机关3.4%、事业单位19.4%、国有企业17.7%、民营企业40.9%、外资企业12.4%、社会组织0.5%、个体户或自由职业5.5%、其他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