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子君)养老金的巨大亏空迫使养老金制度改革被提到议事日程。近日有媒体曝出,多部委与多套养老方案设计者们召开了为期两天的闭门会议,会议传出在养老制 度上达成了多项共识,其中包括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此消息一出即引来专家和企业的争论,认为这会增加用人单位缴费支出,方案获准过程恐遭遇企业抵抗。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认为,与延迟退休所引发民众的巨大争议相比,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更加温和。不过,企业将因此承担增加人力成本支出的负担。
事实上,为员工缴纳各种保险占到企业人力成本支出的“大头”。 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中智外企服务分公司社保专家梁超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养 老保险方面,个人按照上一年税前工资缴纳8%,企业负担20%。如果养老金缴费年限延长三年,以目前北京月均工资5223元计算,企业将为每名员工多支出 近4万元。
梁超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按照北京现行的政策,如果个人退休时没有达到缴费年限,允许一次性补齐之后领取养老金,但我国部分省份的政策是必须缴够 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一些人曾经是灵活就业人员,对养老保险不重视,有可能在40多岁才稳定下来,有用人单位帮助缴纳养老保险,因此这部分人在退休时 一旦缴费年限未达到标准的话,员工完全可以以无法领取养老金为由要求继续留在企业中工作,这影响了用人单位正常的人员流动,也会无形中增加社会就业压 力。”梁超说。
面临增加的人力成本,企业有可能将成为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最大阻力。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尽管员 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15年的缴费年限,企业有权为其办理退休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但一旦政策将年限延长,大多数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符合达到退休年 龄又未满缴费年限的话,企业会难以抵抗社会压力,推迟员工退休时间,以此让这部分员工达到缴纳养老金年限。因此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企业的缴纳费率太高, 相关部门要从多渠道筹集资金,以减少企业相关费率负担。
另外,按照“多缴多得”原则,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将有所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超15年后,每多一年,可在原有应得 养老金基础上多计发1%。但这在很多人看来多的标准过低,多缴养老金激励作用欠缺。对此,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王国军建议,考虑到通胀等因素,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超15年后,每多一年,至少应在原有应得养老金的基础上多计发5%。
梁超说,一些老龄化严重国家的做法是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延长3-5年,很少有国家延长至五年以上。
养老金缴费企业账本
以北京为例,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3年北京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这意味着收入为北京市平均工资的个人每月要缴纳417.84元, 企业需要每月负担1044.6元的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一旦延长三年,企业需要为没有达到年限的员工多缴纳三年的养老保险,在月平 均工资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将为这名员工多支出3760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