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世发布2013年一季度China Monitor调研
• 2013年全年薪资增长率预计为8.7%,与2012年9.4%的年度调薪水平相比明显下降;
• 2013年员工编制规模增速与2012年末预计相比整体放缓,但医药与医疗器械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相对乐观;
• 员工跳槽趋于谨慎,但蓝领工人的保留依然严峻,其自愿离职率和薪酬增长率在所有员工群体中均为最高;
• 仅55%的调研企业有校园招聘计划,技术部门对应届毕业生的需求更大,提供的起薪更高;
• 40%的企业认为随着派遣人员“同工同酬”新制度的实行,劳动力成本将有所上升。
中国人力资源经理 北京讯 2013年5月15日
美世近日发布2013年一季度China Monitor调研,结果显示:伴随全球经济复苏进程中的诸多不确定因素,企业对2013年经营业绩的预期比2012年更加保守——一半参与美世调研的企业表示对2013年在中国市场的业绩预期不佳,将采取措施控制人力资源相关成本。
当人力资源相关预算遇到下调时,企业通常采取的应对措施包括严格控制员工差旅、降低薪资增长率和员工编制增长率、减少奖金金额等。其中,招聘、培训与员工发展项目的费用受到的影响较大,而医疗福利在人力资源预算中的比重相对保持稳定。
员工平均薪资增长水平明显下降
美世调研显示,受经济不振的影响,预估2013年中国全行业员工薪资增长率平均为8.7%,与2012年9.4%的实际年度调薪水平相比明显下降。
与2012年相同的是,二线城市的薪资增长率仍然高于一线城市。其中,在美世调研覆盖的城市中,苏州、福厦地区(福州和厦门)的薪资增长率最高,为9.2%。
从行业来看,医药与医疗器械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的薪资增长率较高,达到9.0%以上,而高科技、机械与电子、零售行业的薪资调整幅度则偏保守。
企业员工编制规模增速整体放缓
与2012年四季度的预期相比,2013年企业员工编制规模的增速整体放缓,只有一半的企业表示计划在2013年增加员工编制。从行业来看,42%的零售企业计划缩减员工编制规模,但医药与医疗器械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的员工编制规模增长相对乐观——超过70%的公司表示将在今年增加公司员工总数。
美世高级顾问徐倩解释说:“总体而言,企业人力资源预算的调整与企业的业绩预计基本保持一致。房地产行业和医药与医疗器械行业员工编制规模的计划增长与这两个行业的市场前景不无关系。相比较其他行业,这两个行业对今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的预测比较乐观,有超过七成的企业表示上半年的经营业绩将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员工跳槽趋于谨慎
由于市场人才需求放缓,员工在进行职业选择时显得更加谨慎。美世调研显示,2012年员工自愿离职率比2011年降低近4个点,而且各行业都有下降的趋势。即使是在被普遍认为人才流动频繁的医药与医疗器械行业,近两年的员工自愿离职率也在往下走。徐倩分析说:“这个现象在销售岗位尤其突出,造成这种变化的很大原因是总部下达的指标越来越重,业绩不如以前好完成。4~5年前,销售人员的业绩达成率很多能到120-130%,现在完成100%就相当不容易了;以前在一家公司觉得产品难卖就跳槽到另外一家,现在随着市场竞争加剧,每家公司的销售压力都类似,所以员工选择跳槽就越来越谨慎。”
从行业来看,零售和高科技行业的离职率较高。从地域观察,南方城市劳动力流动最频繁,福厦地区(福州和厦门)、广州和深圳的自愿离职率位居前列。
蓝领工人的保留依然严峻
在所有员工群体中,蓝领员工群体不稳定的问题依然突出。2012年蓝领员工群体全年的自愿离职率高达25%,持续高于其他员工类别。
按行业划分,在参与调研的企业中,2012年高科技行业的蓝领工人自愿离职率最高,为44.2%,化工行业最低,为11.5%。从地域来看,南方城市仍然饱守蓝领离职率较高的困扰,广州和深圳是蓝领离职率最高的一线城市,福厦地区(福州和厦门)是蓝领离职率最高的二线城市,均超过35%。
受到最低工资调整、高离职率等因素的影响,蓝领工人的薪酬增长率在所有员工群体中也是最高的,2013年预计平均将达到9.2%。二线城市的蓝领工人调薪幅度更高。按行业划分,医药与医疗器械行业蓝领工人的薪资增长率最高,涨幅超过10%,汽车行业紧随其后。
仅55%的调研企业有校园招聘计划,技术部门对应届毕业生的需求更大,提供的起薪更高
在参与调研的企业中,55%的企业计划在2013 年招聘应届毕业生,其中近三分之一的企业会扩大校园招聘规模。去年,70%的调研企业有校园招聘计划。
超过半数的企业将在研发和非研发技术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相比其他岗位,研发和技术岗位的应届毕业生们起薪更高,高学历毕业生的起薪优势也更加明显。以理科硕士毕业生应聘企业研发岗位为例,其平均年度基本薪酬(不包括津贴、奖金、福利)估计超过十万元人民币,如果按照一年十二个月月薪计算,月工资达到八千多元。
劳务派遣员工“同工同酬”,劳动力成本将有所上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修改,自2013年7月1日起,被派遣劳动者将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美世在本次调研中特别了解了企业对该新制度的反馈。调研发现,参与调研的企业中有三分之二雇用劳务派遣员工,而通常这些员工的待遇与正式员工有所不同。大约只有四分之一的公司对派遣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制度;超过半数的企业在两个或更多人力资源领域区别对待劳务派遣员工,尤其是在福利领域。因此,约40%的公司认为随着新制度的实行,劳动力成本将有所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