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曹县某国有公司的15名员工要求涨工资,公司负责人先是认定两名员工代表撺掇工友,将两人停职,其他13名员工向公司提出恢复两人工作的申请,也因此失去工作。(9月11日《齐鲁晚报》)
员工要求涨薪遭停职,这是权力践踏权利的赤裸裸表现。“权利诉求”四个字,在某些领导的眼里却成了“歪理”,以致于“如果谁有要求,也不要干了”的雷语甚嚣尘上。在这样的“专制”环境下,员工又岂能有地方说话,其权利诉求更是被紧紧扼杀在权力的牢笼下。
权力越嚣张,权利越受伤。员工要求涨薪遭停职,充分暴露了职工权益保护机制的缺陷。一切从职工的利益出发,将职工的利益诉求始终作为企业的最高利益,在这样的企业里几乎是看不到摸不着。员工俨然成了“愿打愿挨”的劳动工具,毫无人性化可言。
当权力践踏权利,受伤的总是我们的员工。身为弱势的员工群体又怎能对抗领导的强势与专横呢?要么你就乖乖地听话,要么你就打包走人。这不,就连15名员工的诉求,也被领导视为一种“违反了规定”、“影响了大家正常的工作”,欲加之“罪名”,其实又何患无辞呢?
当然,由于企业竞争力和利润的不断下滑,如果劳动力成本快速增长加速了企业的困难,这点我们可以理解。但是,面对员工的诉求,企业不该动辄就下“辞退”令,而是敢于直面并给予合理的解释,这才是和谐的平衡点。
近年来,尽管劳资博弈一直在持续,但大多数还是停留在“工资涨不涨,领导说了算”。事实上,类似于要求涨薪遭停职的新闻屡见不鲜。不少企业都面临着一个严肃的考题:如何在效率优先和保障员工权益之间取得平衡?如何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促进经济的和谐发展?这无疑考验着企业的善治智慧。
员工要求涨薪遭停职,企业应正视要求涨薪背后的权利诉求,不应以“辞退令”把事情由大化小,最终不了了之。要知道,当权力的压制始终无法满足员工的权利诉求,最终受伤的不是员工而是企业本身。笔者敢这样断言,一个不以人为本的企业,路子走得不远。只有牢固树立人本理念,把社会利益、职工利益与企业自身利益结合起来,内化为企业的共同追求,从而激发每个职工为企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才是标本兼治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