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研究部部长许保利认为,央企所涉及的行业并非都是垄断行业,多数行业属于竞争性行业,垄断行业分两种,一种是自然垄断,像电网,另一种是行政垄断,像通讯、军工、电力等。许保利认为竞争性行业的高工资和企业自身的经营有关,企业经营的好盈利多,会向员工提供较高的薪酬,反之,员工获得的薪酬较少。一般来说企业向职工提供的薪酬是企业所能够承受的薪酬水平,如果员工创造更多的价值,那么企业就会提供更高的工资,所以在竞争性行业中,职工的高工资是可以理解的,合理的。
对于垄断型行业中出现的高工资现象,许保利认为这和垄断部门的价格管制即发改委对产品的价格管制有关。垄断部门给职工提供高工资意味着垄断企业的产品售价高盈利较多,而垄断部门对产品的价格定制没有自主权,产品的价格由发改委规定。因此发改委对垄断企业的价格管制导致垄断行业的暴利以及随之而来的职工高工资。
电力行业去年在亏损的情况下职工仍能享受高工资,许保利认为主要是由历史原因造成的,电力行业在以往效益好,员工工资高,如今虽然电力行业步入亏损,但是由于工资刚性,工资下降是比较困难的,所以电力行业仍然保持着高工资。
垄断企业高工资解决办法:限制垄断企业高管和员工收入并写入法律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垄断企业的高收入也是加剧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之一,刘恒认为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加强对垄断企业收入调整。日本法律对垄断企业的主观和员工收入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垄断企业员工收入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12倍。刘桓建议我国应该对垄断企业高管和员工的收入进行封顶,并把这一限制写入法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微博)认为收入分配改革会遭到各种阻力,是各方利益的博弈,如今收入分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每个人都要反思,都要做出让步,富人要做出的让步更多。未来不仅国企利润上缴比例肯定会提高,同时上缴利润的用途要公开,要让社会知道上缴的利润都用来做什么。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张广通认为在目前的收入分配下,中央收入占比约30%,企业占比约60%,个人占比约10%,个人收入所占比例较低。张广通认为取得收入相对较多的企业应该让利,一是对国家,要依法缴纳税,不偷税漏税,二是对个人,如提高职工工资,增加职工分红,因为现在的很多企业是不分红的。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不能期望太高
社会期待8年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今年年底将出台,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微博)认为不能对年底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期望过高,仅凭一个方案不可能解决收入分配中的所有问题。杨志勇认为收入分配改革更重要的是重视收入流通通道,即人们的收入跟自己纵向相比能否增加,如5年后的收入是否比现在高,但是据杨志勇透漏,即将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中并没有对收入流通通道作出规定。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微博)认为即将于年底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如果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话,将会对解决收入差距起到重要的作用。但苏海南强调不能仅依靠《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来解决收入分配中存在的所有问题。
有专家认为方案操作性的东西不是很多,苏海南认为方案是国家层面的,主要是定调收入分配改革的目标、实施路径等,不会对具体细节问题进行阐述。在方案对收入分配定调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和地区对收入分配进行第二个层面上的解释,最后是用人单位根据具体细则落实。
注:2011年央企平均工资是用117家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共261家年报中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职工总人数所得,没有包括部分央企分给员工的房子、购物卡等福利。央企职工工资包括: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社会保险费,其中包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金缴费、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企业年金;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劳动保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