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21日电 (记者 尹力)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和北京市住建委21日联合召开加强建筑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大会,发布了适用于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其中,在与劳动者关系最密切的劳动报酬条款中,示范文本提供了按日计算工资和计件工资两种工资约定方式,这将从源头减少工资纠纷隐患。
据介绍,此次新修订的示范文本主要应用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在劳动报酬、实名制管理、社保待遇等条款上有六大变化。首先,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提升企业合法用工意识,丰富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信息,专门预留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其次,为引导企业与劳动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丰富了劳动合同期限内容,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作为双方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首选,增加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形式供双方选择。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文本最大的变化在于细化劳动报酬约定条款。为从源头减少工资纠纷隐患,根据建筑业的用工特点,示范文本提供了两种工资约定方式,一种为按日计算工资,另外一种为计件工资。
其中,实行按日计算工资的,示范文本提示双方应明确约定日工资标准,在约定的日期前,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出勤记录每月进行工资核算,并对核算结果签字确认;实行计件工资的,示范文本提示双方应明确约定工作量计算标准和单价,在双方约定的日期前,根据工作量核算工资并签字确认。示范文本还专门明确了试用期工资标准,即企业支付给作业人员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示范文本为提升劳动者依法维权能力,增加工作标准条款,减少因工作标准约定不明导致纠纷;为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建筑劳务用工产业化进程,调整了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有关条款,约定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劳动者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进一步提升在京建筑劳务作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细化了职业培训条款,明确了培训内容。
据了解,下一步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将与北京市住建委加大配合力度,共同对辖区内工地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管理情况,对于建筑施工企业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工资等核心条款不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约定内容与政策法规相悖的,要让企业限期改正,保证劳动合同起到应有的效果。
同时,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高效处理农民工的举报投诉案件,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专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北京市人力社保系统还将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积极推行建筑、餐饮等农民工为主体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对涉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速结案,切实维护争议双方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