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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大学生的权益

   日期:2012-06-04     来源:|0    浏览:479    评论:0    
核心提示:  近日,一股维权风席卷网络,近350名高校大学生被华锐风电突然解聘,近在眼前的大好前程毁于一旦。在这场风暴背后,隐藏着怎

  近日,一股“维权”风席卷网络,近350名高校大学生被华锐风电突然解聘,近在眼前的大好前程毁于一旦。在这场风暴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幕后故事?

  2006年2月9日,北京。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这幢大厦与中国人民大学只有一墙之隔,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与之比邻,这一带几乎是中国最具有学术氛围的地方,就在这天,华锐风电正式在19层挂牌成立。这个国内风电“大佬”,以90元/股发行上市,在08,09年连续两年保持中国市场占有率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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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风波来袭 维权活动开始

  然而就在这样的发展势头下,风电行业却碰到了冰山。市场恶性竞争以及产能严重过剩已经逼迫各大厂商纷纷进入战略收缩期,以往为抢占市场的风头不再。多个风电企业卷入裁员这场风波中,拥有品牌及质量优势的国外品牌也被卷入其中。全球最大的风电设备制造商维斯塔斯公布的财报显示,2011年公司净亏损1.66亿欧元(约2.2亿美元),为2005年以来的首次年度亏损。维斯塔斯在财报中表示,2011年是艰难的一年。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维斯塔斯将在2012年裁员2335人,并视美国PTC政策的变化情况看是否需要在美国市场裁员1600人,其中中国区裁员400人。另一巨头印度苏司兰公司则被曝关闭在中国天津设立的工厂。

  自去年以来,诸如金风科技、华锐风电、吉鑫科技这样的新老“贵族”们都出现过大批裁员的现象,更多的企业则因订单量持续下滑而被迫关闭厂房,停机检修。相关员工随之长期待岗、或者降薪。不少员工为谋发展不得以选择辞职。

  风电行业巨头华锐风电(601558)突然宣布解聘刚签下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让身处行业萧条期的各大风电企业裁员问题引起市场关注。据知情人士透露,就在2011年7月份,金风科技也“裁掉”了刚入职一个月的多名毕业生。

  此次华锐风电陷入“解约门”,与过去四处招兵买马扩建生产基地的胜景形成巨大反差。据公司2011年年报披露,其目前在云南、江西、贵州、江苏等地已新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基本实现了对全国主要风电市场的全面覆盖。所以从去年9月19日到10月底,华锐风电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等30余所高校进行招聘,计划招聘总人数为843人。而据华锐风电人力资源部的说法,2012年实际招聘应届毕业生为500多人,此前有200余毕业生主动毁约,就在5月3日后以邮件或电话形式提出解约350人。邮件称:“由于公司内部战略方向有所调整,对相应招聘部门工作以及应届毕业生的招聘数量进行了重新规划,招聘计划有所减少,公司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沟通后,向你提出解约,根据三方协议规定,公司一次性支付解约金人民币2000元……”。

  这样的解约对于山东某高校的小风来说是晴天霹雳。当初推掉所有优秀工作,看中在首都北京的风电龙头,梦想着有个良好前程,并且从九月或十月签约后一直学习关注风电信息。而现在大家忙于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同时还要面临失业,理想的泡沫全部被打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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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小风只是5月3日后被解约的350人的一名,之前还有三月份被裁的,以及接受公司“建议”主动离职以便拿到三方协议的。这批学生北到哈尔滨,西南到重庆,绵延了二十多个城市,基本上都是学校的佼佼者。而收到解约邮件的这350名毕业生,涉及20余所学校,其中,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重庆大学、东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学校的毕业生较多,最多的单校接近40人。招聘的部门主要是市场部、研发部、生产管理部、客服中心等,工作地点包括北京、盐城、包头、石家庄等很多城市,具体的工作岗位,入职报到后由公司统一分派。
按照华锐风电的解约通知上的要求,学生须于5月9日12点前在解约协议书签字后回复给公司。5月11日,当再次收到华锐风电发出的邮件,称“请尽快提交违约相关资料,我们会在确定资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寄出解约函及三方协议……”,他们愤怒了。这所谓的赔偿金,被称是华锐风电单方添加“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000元。” 而且他们还曾被通知如果毕业生主动提出违约,不收违约金返还三方协议,如果通知解约要等一个月时间。对于华锐风电方面提出的解约方案,小风和大部分毕业生一样表示不接受、不签字。

  他说道,现在已经过了企业招聘的时间,找不到工作得到三方也没有意义。他们希望能够得到合理的解释或者道歉,也希望华锐能够出面为他们写一份推荐信,说明裁员理由并推荐工作。更觉得2000元的赔偿金,没有考虑到5月份才开始找工作的毕业生遭受到的损失。 终于在5月16日,双方进行面谈。结论仍是请毕业生尽快办理解约手续并推荐工作,并未答应提高违约金的要求。小风称,已经有部分人因为毕业和工作的事同意解约签字了,坚持下去的人也渐渐觉得疲倦。

  如今,小风正一方面坚守着,一方面努力找工作。他说,我们依然坚强,我们依然相信未来是美好的,只是我们暂时遭遇了一点挫折。我相信苦难是最好的大学,当我们迈过这一步走向社会后,我们相信,我们的未来会是美好的。

企业战略收缩 市场开始分化

  据中投集团整理的20家中国主要风电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显示,从风电零部件及配件生产到风电整机制造再到风电场运营,整个风电产业链上六成企业出现利润下滑。在经历了2006年至2010年5年高速增长期后,风电骤然降温。5年间,在政策利好的刺激下,大量企业进入风电整机制造领域,市场的盲目扩张一度拉响产能过剩警报。激烈竞争局面下,国内同质化竞争导致风电机组价格大幅下降, 5年间下降一半。低价竞争白热化,各大厂商收获的是产品毛利率的一路下滑,有的厂商目前毛利率竟然为负。

  在这样的产业发展形势的演变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迎来市场格局调整。风电行业一方面将面临长期增速下滑的压力,另一方面行业将经历一段残酷的整合期。形势不断演变,市场即将分化,拥有“国”字头背景的企业或将渐渐占据产业主导地位。

  华锐风电此前发展迅猛,但业界认为,可能正因为发展得太快,所以库存量很大。市场状况虽然严峻,但不能简单说过剩。不过,由于早期装机量增长过快,电网建设没跟上,遇到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核准装机量大幅调低,企业确实受到很大冲击。
另一个与华锐风电类似同样主营风电机组设备的金风科技也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

  金风科技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武钢说:“尽管受行业增长速度放缓影响业绩出现下滑,但在研发、质量、订单、服务、国际业务等方面依旧取得可喜成绩,保证集团稳步持续发展。集团的收入来自三个业务板块:1.风力发电机组研发、制造及销售;2风电服务;3.风电场投资、开发及销售。 ”

他认为,今后会有相当一部分风电制造企业迫于资金、技术、成本和市场营销的压力,不得不‘关、停、并、转’,最终形成少数大型制造商一统市场的局面。

风电平稳增长 人才却陷困局

  中投某顾问认为,“风电是新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来世界能源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从长期来看无疑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尤其是在风电平价上网以及智能电网建设完成后,其优势将逐渐凸显。2006年是我国实施《可再生能源法》的第一年,风电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按照5000万千瓦的目标计算,未来13年,我国风电年均新增装机容量为346万千瓦。因此,经历了05-08年的高速增长以后,我们认为,我国风电的新增装机容量将进入平稳增长期。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相对乐观,他指出,中国风电市场非常大,占全球市场的40%左右,因此 所有企业都有生存发展的空间和机会。且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划已经作为刚性目标确定,因此未来几年风电企业的发展应当是乐观的。

  但也有相关专家表示我国风电人才严重匮乏,尤其是风电机组研发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才、制造专业人员、高级技工以及风电场运行和维护人员。
风电企业由于其产品的特性和研究领域不同,对人才的专业要求最大,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中高级人才最受欢迎。然而目前国内只有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和河海大学等少数学院设有风能与动力工程专业,每年培养的人才有限,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

  某行业性人才网站负责人李先生介绍,从风电企业新发布需求的职位来看,风电企业对现场工程师、维护工程师等工程类人才的需求比较大。电气研发设计人才和复合材料专业人才最受企业欢迎。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市场拓展工作的推进,销售工程师和企业中层管理人才即将成为风电行业新的热招人群。

  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国内专门开设风力发电课程的高校并不多。华北电力大学可再生能源学院副院长徐进良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这是因为风电涵盖多个学科门类,因此许多高校都将该专业归类到机械、动力、工程等专业进行培养。2006年,华北电力大学率先创建了我国风能发电人才培养基地,建立了国内首个“风能与动力工程”本科专业,当年首批招收的30名本科生将于今年6月正式毕业。

  虽然目前也有相当多的职业学院加入到了能源相关人才培养的队伍中,例如云南、山东、山西、陕西、河北、重庆等省区(直辖市)都有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但是高校人才培养严重滞后,在这样的情景下企业自然也就为招不到人而大伤脑筋。浙江一家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的HR告诉记者:“风电企业招聘的职位,大多都是技术应用岗位。比如技术支持工程师,负责调试风电设备;载荷工程师,测试部件强度;另外还有四类不同的机械工程师,分别是技术支持、设计、研发、应届生,都有不同的职责。”

  据介绍,大多数风电技术人员都要到现场去,有些需要随着项目走。几乎所有项目都远离都市,工作环境恶劣吓退了不少人。同时,求职者要具备专业性很强的知识组合,能够将机械、水力、计算机、气象学等学科知识结合起来。此外,技术人员都要能够在不同的气象条件下爬上几十米的高空。
风电领域缺乏高含金量的专业人才,不完全是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更多的是风电企业无一例外都需要选择专业能力强、能适应艰苦环境、充分了解行业的“稀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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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正在想尽办法建立自己的人才储备库,以期能够在这一最具潜力的行业站稳脚跟。为加紧人才储备,金风科技另辟蹊径,更加注重从国外引进人才,一方面通过德国的合作方引进德国人才,另一方面从其他国家招兵买马,尤其是像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风电产业比较成熟的国家。

  与金风科技引进人才不同,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则是加大内部培养力度。国电联合动力技术(保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卢梦嘉介绍,截至2009年底,保定公司员工1300多人,其中专业技术工人1100多人,所有的员工入职后都需接受岗位培训,对技术骨干公司还会送到北京本部进行培训。
“负责生产线具体操作的员工主要为中专、大专水平,具有专业基础,入职后再进行岗位培训。负责与生产应用相关的技术改造、工艺完善等工作的员工,主要从专业院校、大学招聘应届毕业生,多为机械、电气等相关专业,也聘请一些有经验的同行业人才。”卢梦嘉说。

企业经营方面有弊端

  一家上市公司选择裁员依据的是公司的整个战略布局,跟其经营状况有关系,裁员对公司本身的伤害较大,而对于此次华锐风电解约350多名应届毕业生来讲,反映出了公司在经营方面的一些弊端,但法律上却无可挑剔,或许,华锐风电应该采取别的方式,使其受到的影响更小,更容易度过难关。

  作为风电龙头这个一个大企业在解决企业内部危机时,怎样才能不延误毕业生的就业时机,关键时刻应不应该站出来道歉并解决问题,也许做出一个表率,适当提高赔偿金不能挽回什么,但至少保有了信誉。华锐是不是可以借鉴金融危机时一些企业的做法,如果部分毕业生愿意与企业共度难关,可以接收过来,先安排实习岗,待情况好转再转为正式职工。


  关于违约金方面,在企业中,三方协议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不约定,如果约定了违约金,协议当事人应当遵守,你违约时应当负违约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违约金的约定是公司后来私自加上去的、不是签订三方协议时三方确认的:你可以主张违约金的条款无效、自己不应承担违约金的赔偿责任。

  如果按华锐风电解约事件中的说法,我们是不是可以这么做:三方协议应是三方都有底:学生只要拿出你自己的协议原件、学校保留的那一份,看看上面是否也有违约金的约定,就可以证明是原来签订协议时的约定还是后来一方私自加上的。

  在中国香港和西方许多发达国家,一般不会在年终的时候裁员,而是在完结了一个会计年度后,如果发现亏损严重,不能容许某一些职位存在了,才会裁员。大企业一般对裁员是十分谨慎的,因为它十分敏感,很可能引来失业劳工的抗议示威,甚至处理不慎还会引起悲惨事件,对公司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以后要再招聘新人的时候就非常困难。

  在确定裁员名单的时候,一定要是系统性、公正、明智地进行甄别,只有那些是非裁不可的人员才让他们离职;裁员信息的宣布一定要控制好时机和时间,同一批裁员的要同一时间宣布,快速、妥善地结束,如果是今天裁一个,明天裁一个,那很多人会惶恐不安,影响工作士气;在宣布裁员的形式方面,照顾对方的情绪,一般由日常的顶头上司宣布,另外有一名HR人员在场,这样比一个陌生人宣布更人性化一点。

  另外,宣布裁员的时间也很重要,一般不要在节假日之前,那会让人很扫兴,同时他如果想找一个心理辅导人员也因大家休假了而找不到;也不要在下班前一宣布完就让人走人,最好是在星期一的早上,让员工有足够的了解、咨询时间。

  毕业生力量有限 “娘家人”义愤填膺

  虽然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教育部门没有对企业做出裁决的权利,也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但他们仍提供道义上的支持,并呼吁社会各界能多给予关注和帮助。

  对于华锐风电的解约学生的工作,校方称会利用利用校友资源、学校以往常联系的企业等,进行内部推荐,帮助这些被解约的学生尽快找到工作。如今,校园招聘已经常态化了,全年都有公司来招聘,现在大规模的校园招聘已近尾声,机会相对少一些,但不是完全没有企业来招聘。期望值比较高的学生,不妨等9月份的新一轮招聘,学校可以和企业说明情况,争取提前入职。

  至于三方协议,武汉纺织大学相关负责人表示,原则上讲,毕业生应提供原单位的解约函、达成新的就业意向,学校才能提供新的三方协议书,但是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处理。武汉纺织大学、华中科大武昌分校、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都表示,只要是有利于帮助他们就业的事情,学校都会积极去做。据了解,武汉纺织大学几位被解约毕业生,在学校的帮助下,已经和新的单位达成初步的就业意向。

  同时,社会各界也积极向他们伸出了橄榄枝,目前,潍柴动力正在面向社会补招,联合东方及京东方针对被解约学生发出了邀请。

  谁掌握大学生“生死状”

  进入二十一世纪,象牙塔里的莘莘学子们突然发现,找工作对于他们来说不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而且是越来越困难了,仅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突破500万人,加上之前尚未就业的大学生,且年年如此循环,形势十分的严峻。面对大学生就业难的严峻形势,学校和学生都在积极的探索,努力提高大学生就业 率。目前,最普遍的做法,就是学生修完所有的课程后,带着学校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走上社会推销自己,并利用这段时间边完成论文边工作,尽可能 的在大学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下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目前大学生解决劳动就业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可是,大学生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他们往往想不到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如果用人单位以大学生未领取毕业证,仍是学生,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为由否定合同效力,他们便不知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角度说由于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法律层面只能在合同法范围内处理,如若认为2000元补偿太少,学生需要收集华锐给他们带来的损失超出2000元的证据,但这大都是无形的,对毕业生不利,因此比较困难。但是华锐所说如果毕业生自己向公司提出违约,不收违约金,3天内就能把相关程序办好,返还三方协议,如果等公司提出违约,就要等到5月上旬这一举动来说,有等待学生主动提出解约,以减少企业违约成本的嫌疑。在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时,普遍情况是:毕业生先签字,然后交给企业拿去盖章,企业这个时侯才写上违约金,或者不写。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应该尽量考虑周全,各项内容要双方协商确定。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形象的说,三方协议类似于“婚嫁协议”,而劳动合同类似于“夫妻协定”。前者发生在学生毕业前,用以确定就业意向和相关权益,包括擅自解除约定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但是“出嫁协议”只约束“婚前”,“婚后”生活如何安排,应由“夫妻协定”明确。另外,双方参与主体不同,三方协议的主体为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本案中为小张、山东某高校及该房产公司,而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学校将脱离三方关系,参与双方仅为小张和房产公司。再次,主体地位不同,三方协议中主体是平等主体,处于平等法律地位,而劳动合同中劳资双方具有管理和被管理的特点,在劳动合同的制定和履行中处于不平等地位。最后,适用的法律不同,前者适用民法和合同法,而后者使用《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方面的法律规定。因此,三方协议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签订了用工协议也并不意味着毕业生与企业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真正劳动关系的建立从毕业生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后开始。毕业生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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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届生要正确理解和使用三方协议,应该从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唯一性。即毕业生不得持有多份三方协议,如果学生签订多份三方协议,则一旦出现冲突以第一份协议为准。

  第二,法律效力有时限。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后即告终止。

  第三,违约金的数额符合规定。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

  第四,备注栏不是空白。毕业生应该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现实的情况是90%以上的三方协议中备注栏全是空白。

  在三方协议涉及的三方中,真正履行责任和权利的双方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学校只是作为一个见证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律师提醒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关于违约金的上限各地有不同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则以双方协商金额为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还可以互相约定违约金,以应对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况,从而维护自身的权益。


  签三方协议留心什么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一要明确职务和岗位,否则,用人单位会利用调职的方式,变相压迫你主动辞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打发你。二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限制了。三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最好能将年终奖用条款固定下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由于我国暂时没有对年终奖定性,这个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利用,将来成为克扣薪水的一种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社保,等于工资减去很多,还不能享受国家和单位的社保福利。

  大学生签三方协议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第五、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

  专家观点

  中国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朱俊生

  风电涉及机械、电力、材料、加工、液压电控、电机等多个学科门类。但兴趣最为重要。如果只是为一只饭碗,艰苦环境当前,坚持下来的人就太少了。因此我们应该培养真正对这个行业有着浓厚兴趣的人才。
国务院参事、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徐锭明

  企业方面,除了人才引进外,更需要加强对内部人员的培养和提拔,加大投入力度有计划举办风电技术培训班,根据自身需要定向培养人才。
求职者除了做扎实基本功以外,还要不断精进专业技能。因为企业青睐有技术经验的人才,他们可以更快地获得晋升,除了继续研究技术以外,还可以选择管理方向或市场营销方向的职位。

  2009年风电叶片类企业的增长率不断飙升,因此加剧了企业对人才的需求,2009年叶片企业的人才需求量比2008年增长近一倍。进入2010年,叶片企业需要依靠大范围的吸纳人才,来保证自身的迅速发展。此外,伴随着企业规模的发展壮大,风电企业对管理及市场开发人才需求度会不断攀升,企业青睐有技术背景同时兼具管理经验和市场经验的复合型人才。

  行业选择需谨慎

  某财经评论员认为,此次华锐风电大规模解约,和他的一季度净利润大幅下降关系密切,公司治理方面一定存在着某些漏洞,比如业绩粉饰、工作计划部署等等,解约无可厚非。但由于目前多数企业已完成招聘,苦了学生。所以他建议毕业生:“找工作要选景气行业,如果是上市公司,要盯着他们的业绩报告,避免类似事情再出现。”

  某投资公司分析师也指出,从国家政策来看,国家在“十二五”规划中对新能源方面的政策很少。可能由于技术的原因,风电发电的电网、技术性的原因、材料耗能比较大以及其他因素,风电行业也没有出现扩产、扶持,整体行业看起来比较暗淡。行业龙头如华锐风电、金风科技业绩都不好,难以从发电方面赚钱,基本都是靠国家补贴。华锐风电在行业中全国前三,世界排名第四,但是行业不好也没有办法。新能源的子行业逐渐被市场看淡,研究机构也看不清该风电行业的未来,前景不明朗。因此现在对该行业作价值投资非常不值。尽管现在股价下跌很凶,但是里面还存在很多成本很低的大小非,投资者最好不要介入。

  事实上,不仅是风电,光伏、核电等新能源企业,去年和今年也存在业绩下滑、增速放缓的问题,有多少毕业生在求职应聘时考虑到这些方面?在求职时,毕业生往往对公司的大小、知名度、薪酬待遇等比较关注,而较少考虑行业风险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可能遇到各种风险。华锐风电解约事件,可以说敲响了一记警钟。

  从高校选择用人单位上说,对于没有社会责任感,不讲诚信的企业,应该坚决抵制入校。这次华锐风电2011年校园招聘行程表上位列第一站——哈尔滨工业大学对此也表示,以后对这类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将会禁止入校。

  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小马是山东某高校毕业生,2010年3月与某房产公司及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约定了四年的服务期限。小张在2010年6月18日正式毕业后按照约定入职该公司,直至2011年3月份公司仍不与小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经过交涉,公司答复小张说已经签订“三方协议”,就没有必要再签订劳动合同。小张不服,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该公司支付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争议焦点】签订三方协议是否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本案中,小张自2010年6月18日入职即为该房产公司提供劳动,双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因此,该房产公司应该支付小张自2010年6月18日至2011年3月份的双倍工资。

  【案情简介】江苏省首例在校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效力纠纷案

  2006年2月,24岁的小丽持徐州某职业科技职业学院发给的“2006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去某公司应聘,此时,小丽的毕业论文及论文答辩尚未完成。经公司审核和面试,小丽被录用。公司通知小丽去上班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约定:小丽担任办公室文员,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月薪为500元,试用期满后,根据评定的级别或职务最终确定月薪。上班两个月后,小丽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未到公司上班。小丽在治疗和休息期间,经学校同意,以邮寄方式完成了论文及答辩,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毕业。

  2006年11月,遭遇车祸的小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认定劳动工伤申请,但仲裁裁决认为小丽在签约劳动合同仍属在校大学生,不符合就业条件,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其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协议书自始无效。

  小丽遂向海门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原告小丽已年满16周岁,已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何况,原告已取得学习颁发的《2006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完全具备面向社会求职、就业的条件,被告对原告至2006年6月底方才正式毕业的情况也完全知情,双方及应聘、录用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隐瞒事实或威胁等情形,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有效。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依法判决原告小丽与被告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书》有效。

  【争议焦点】是否取得学习颁发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郭小娜对海门公司的上诉进行了答辩。她说:“学校发给我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说明学校已确认我具备了毕业生资格,并非海门公司所说的‘在校大学生’,我们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为有效。”

  海门公司作为依法注册的有限公司,具有当然的用工主体资格,而郭小娜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亦已基本完成学业,不再受限于教育管理,相反却是鼓励就业对象,其作为劳动合同主体身份适格。在招聘、应聘过程中, 海门公司对郭小娜应聘的办公室文员一职并无学历方面的要求,郭小娜尚未拿到毕业证书不影响合同生效,何况郭小娜已于2007年7月取得了毕业证书。海门公司对委小莉的身份有全面的了解,知晓其已完成学业,可以正常上班工作,但尚未毕业等情形,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意思表示真实、明确,无欺诈、威胁等情形。案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劳动报酬等主要权利义务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亦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因此,比照我国劳动法律的规定,案涉劳动合 同不存在的无效情形,依法应为有效合同。
本案中,海门公司主张合同无效的理由是郭小娜主体不适格,但郭小娜已达到法定劳动就业年龄, 作为已基本完成学业、拥有完全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所属院校不仅未限制其参与社会工作,相反,为促进大学生就业,已向其发放了就业推荐表, 鼓励其从速谋职。此时,若再以未领毕业证来否定其劳动者主体身份,显然是不当认定了劳动者这一法律概念的内涵,损害了大学生的合法劳动权利。因此,法院在 查清事实上基础上,确认涉案合同有效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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