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李红)近日,我省出台《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对职业院校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人才培养与职工培训、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资源共享与共同发展等方面开展合作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据介绍,我省各级政府将整合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引导和鼓励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主要用于资助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设立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或生 产车间等校企合作项目;资助职业院校为实习学生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对企业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发生的物耗、能耗给予适当资助;对职业院校参与企业技术 改造、产品研发、科技攻关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给予资助或奖励等。
按照要求,企业应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合理确定实习环节和实践内容,接纳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并给予上岗实习学生适当的劳动报酬。禁止企业安排实习学生从事不符合实习特征或与实习内容不一致的劳动生产。
企业接纳学生顶岗实习并支付给实习学生的报酬,可以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和用于职业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 出,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的奖学金、助学金费用等可列入企业教育培训经费,作为企业成本列支,享受有关税收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