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二维码

 
 

调查称中国不足3成职工可享受带薪休假

   日期:2012-05-09     来源:|0    浏览:167    评论:0    
核心提示:“五一”小长假将近,人们对于即将到来的假日充满期待。然而,虽然我国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进入第五个年头,但对于相当
  “五一”小长假将近,人们对于即将到来的假日充满期待。然而,虽然我国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进入第五个年头,但对于相当一批职工来说,年复一年的“带薪休假”犹如“镜花水月”,成了“假日的烦恼”。

  休假权“旱涝不均”

  北京一家公司员工杨春晖说,他入职9年来只休过一次年假。“有工作没生活、有加班没加薪。”杨春晖笑谈自己的“假日烦恼”,却透露着与不少劳动者类似的疑惑和无奈:加班理所应当,休假自己理亏?

  带薪休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我国自2008年起施行《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然而,相关的调查显示,只有不足三成“上班族”可享受到这一待遇,超过四成人对自己休假状况感到不满或无奈,由此引发有关延长春节假期、增加法定假日的呼声逐渐增多。

  记者采访劳动部门、普通劳动者发现,带薪休假存在“旱涝不均”的现象:

  规模小的企业差于规模大的企业,民企差于国企、外企、机关单位。大企业守法意识更强,同时抵御成本增加的能力更强。甄先生是广东一家电器厂的厂长,他坦言,这家只有十几个工人的小工厂根本不存在带薪休假。“这个行业竞争激烈,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都比着休假,厂子咋办?”

  专业性强、资源紧张的行业带薪休假状况较差。江西某银行信贷部主管陈朝辉感叹“有钱无闲”,“银行贷款业务压力大,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岗位一个萝卜一个坑,一人休假整个团队进度都要被打乱。”

  体力劳动行业比脑力劳动行业带薪休假机会更少。由于劳动力过剩,劳资双方都有不休假的需求。北京一家物业公司保洁员庞女士几乎不知道还有带薪休假这个说法,公司更是从未提及此事。一次父亲重病,她打算请假,经理告诉她走人可以,回来不能保证岗位还在。

  有法可依却难于落实

  一边是带薪休假立法,一边是企业执行难;一边是有法可依,一边是投诉率低……带薪休假写入劳动法多年来,仿佛一直徘徊于“怪圈”当中。

  “大家都明白地球离了谁都转,偏偏是自己离不开这个饭碗。”杨春晖的话一语中的。一些员工出于对自身经济利益和工作环境的考虑,担心休假影响到自己的业绩、升迁等,因而“主观上”对带薪休假态度不明朗,属于“自我默认型”。

  “只听到职工感慨带薪休假落实难,十几天的假期打了水漂,很少听说哪家公司主动给未休假员工补贴的,更没听过违法受罚的,可见其违法成本很低。”北京市一家外企的员工陈欣桐说。

  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麻智辉说:“法律方面对于企业违规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如此违规的收益大于成本,带薪休假落实难也就成为情理中的事儿。”

  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戴登凯说,一些准备离职或是已经离职的员工反而是讨要年休假补偿的“主力”。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统计显示,涉及带薪休假的投诉案例中,70%以上属“事后追讨”。

  南京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鲁健认为,目前工会组织帮助劳动者维权的工作重点,尚处于维护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经济权益方面,带薪休假问题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专家支招

  专家指出,进一步落实带薪休假,需要用工单位、劳动监察部门、工会和员工等方面的共同努力。

  首先,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维权机制。

  其次,工会方面要加强对职工带薪休假权益的保障。

  另外,还可以借鉴一些国家保护职工休假权的经验。如瑞典法律规定,只要有工作,每年就有2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5年之内有效,如果一直没休,则可以协商转为工资补偿。
 
打赏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调查称中国不足3成职工可享受带薪休假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chrmers",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最新招聘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最新新闻

首页| 关于我们  |  商业采访  |  投稿指南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积分商城| 留言反馈|违规举报

人力资源经理网(CHRM) Copyright © 2005-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04986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849号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61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