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成熟资本市场的经验看,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主要来源不是工资,而是股权增值收益,不管是谷歌创始人,还是乔布斯,都是企业先好了,才有个人的好。所谓公司,先有“公”后才有“私”,如果公司业绩不能让投资者满意,上市公司高管却获得高薪,的确有点说不过去。
投资者不满的主要还是自己的投资收益,不管业绩如何,股价表现才是投资者的根本利益所在。于是,绑定高管和投资者利益的最佳方法,就是让高管的收入和股价表现挂钩。
在上市公司当高管,肯定都是有一定能力的高级人才,这些人追求的不能只是仨瓜俩枣的工资收入,最终都是要成为大富翁的。既然是这样,给他们的工资不用太高,管理层不妨硬性规定,上市公司高管通过公司获得的薪金收入不得高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平均水平。
并不是说让高管们都光干活不拿钱,他们可以获得较高的股权激励。比如中国石油董事长特别看好中国石油的未来,认为不管油价涨跌,投资者都应该买入中国石油的股票。那么中国石油董事长可以每月只拿几千元的基本工资,同时获得一定数额的中国石油认股期权,行权价格为12元。这就是说,如果中国石油未来股价上涨至16元,那么董事长就能获得较为丰厚的股票增值收入,如果中国石油股价回到48元,那么董事长就能获得巨额的投资收益。但如果中国石油股价一直都没有超过12元,那么董事长的月薪就只有几千元,这正是上市公司高管与投资者患难与共的最佳方式。
在制定股权激励政策的时候,不少公司都将行权条件设定过低,把激励演变为福利,其实对于不同类型的高管,激励条件也可以不尽相同。对于普通高管和技术型人才,大可按照较低标准进行激励,但对于公司核心人物,总裁或者总经理,就应该采用较高的行权标准,但是股权激励数量可以特别大。如果在他的带领下,公司真的能够成为佼佼者,让投资者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他个人成为大富翁也绝不会受到业界的批评,真正的英雄就应该得到应有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