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再次因为其用工制度被推上风口浪尖。
北京时间3月30日凌晨,美国非营利机构公平劳工协会(Fair Labor Association,以下简称FLA)发布报告称,苹果供应商富士康存在违反劳工权利的行为,如加班时间过长、拖欠工资以及薪酬不足以满足工人的基本生活费用等。
同一天,由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地区20所高校参与的《2012年度“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研报告》(以下简称《调研报告》)也对外发布,
《调研报告》特别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在针对富士康的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滥用公共资源、以行政命令手段为富士康解决劳动力供应问题的现象,助推职业学校沦为职业中介。
调研组负责人、香港理工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潘毅对本报表示,富士康用工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政府招工、学生工、工伤瞒报、加薪泡沫等六大问题并未在FLA的报告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FLA的报告侧重于富士康在工时和工资方面的违法行为,而我们的报告在关注前述问题的同时,还关注了富士康存在的政府招工和学生工的问题。”潘毅对本报介绍。
本报获悉,由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和台湾大学等大学组成的调研组,自2010年6月份以来,对富士康进行了持续的跟踪调查,并先后两度发布报告,近日发布的报告为其第三份年度调查报告。
“两岸三地”高校调研组发现,随着富士康生产线从沿海向内地扩张,富士康日益受到地方政府的青睐。这种青睐不仅体现在土地、厂房、税收、海关等方面的优惠上,在制造型企业用工荒的背景下,亦体现在地方政府不遗余力地为富士康招募工人方面。
《调研报告》称,在对重庆、成都、郑州以及南宁富士康工厂的调查中都发现了政府滥用公共资源,为富士康招工的现象,为此不惜投入大量的财政和人力资源。以河南为例,省政府将富士康的用工需求作为招工指标层层分解,下达给各级政府成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并且在财政上给予大量补贴。
根据潘毅介绍,2010年9月,河南省政府下发题为《河南省扶贫办关于富士康科技集团在我省贫困地区招聘培训员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以扶贫的名义将为富士康招工的任务下达给各地方政府。该文件显示,当年的9、10两个月内为富士康完成招工人数2万人,招募对象主要为职业学校在校的实习生以及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
为了完成招工任务,该文件还规定了招工的奖励措施,其中职业介绍补贴为每人200元发放给职业介绍机构,就业人员每人给予600元生活补贴,同时省政府还对于组织到富士康工作和实习的单位给予奖励,仅前两项补贴合计就高达1600万元。
“要满足富士康在该地高达十数万人的用工需求,地方政府为此投入的公共资源还远不止于此。”《调研报告》称。
在成都、重庆和南宁等地的调研组也发现了类似情况。报告指出,“在用工荒的背景下,无论是富士康还是地方政府,都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了职业学校,因为那里有数量可观、年轻廉价的学生劳动力。”
地方政府投入公共资源代富士康招工?
在一份2011年12月30日南宁富士康《隆安县进一步做好富士康科技集团劳动用工服务工作方案》的文件中指出,为了“帮助富士康南宁项目缓解劳动用工紧张的问题”,该县成立了副县长牵头,包括人社局、宣传部、教育局、经信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各乡镇政府组成的“隆安县促进富士康南宁项目劳动用工项目劳动用工工作领导小组”。
《调研报告》称,为完成上级所分配的420人的招工任务,该县将重点放在“校企合作”上,要求“引导学校积极开展短期培训,及早制定招生、培训计划,与企业对接”,并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9月份学校开学期间,组织学生到企业实习就业”,并指定隆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为责任单位。
潘毅表示,之所以选择职业学校是因为职业学校隶属于政府教育行政系统,更加有利于政府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将招工指标下达至学校并要求其完成。
《调研报告》认为,对于职业学校来说,他们一方面通过向富士康输送学生工而获得不菲的财政补贴和奖励,同时也完成了就业指标、兑现了就业承诺。而作为职业学校的学生,他们则基本上必须服从学校的安排,因为他们是以“实习”的名义被送进工厂的。
《调研报告》认为,在政府的推动下,职业学校成为富士康们的劳动中介机构,职业技能的提升则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