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各级人社部门在遇到农民工投诉时,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原则,严格实行随到随立案,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和程序指引。对10人以上的农民工工资集体争议案件,实行答辩期征询、限时答辩和举证期限商定,采取专人上门、张贴布告等方式快捷送达,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工工资权益。
元旦春节期间,广东各地通过调解方式处理了大量农民工工资支付争议案件。在受理的10人以上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中,通过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超过60%。从受理案件到调解成功的时间一般控制在7天之内,最短的仅3天。例如,梅州市通过调解方式仅3天就为27名农民工追回了120万元被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