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个省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幅21.7%
晨报讯(首席记者 姜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天召开三季度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尹成基称,前三季度,我国21个省市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1.7%;小时最低工资最高的是北京市的13元,月最低工资最高的是深圳市的1320元。
截至9月底,全国已有北京、天津、山西等21个省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目前,25个省份发布了2011年度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多在14%以上。
尹成基介绍说,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指导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合理调整;在全国开展2011年企业薪酬调查试运行工作。组织开展家庭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研究、家政服务标准研究,研究制定《家政服务业劳动管理规定》。
在回答有关“北京医保基金账户花光”的问题时,尹成基表示尚不知情,“医疗保险基金这项制度的设计本身是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的制度,而且医疗保险费的确定还有一个原则,就是以收定支,略有结余,费率是根据这个原则确定的。配合医改进行的医保相关改革,比如实行门诊统筹、改革付费方式、提高支付限额等政策也是根据基金的承受能力来确定的。”
新闻链接全国新增就业994万人
1至9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994万人,完成全年900万人目标的110%。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36万人,完成全年500万人目标的87%。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39万人,完成全年100万人目标的139%。三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与二季度末持平。
在回应记者提问时,尹成基表示,我国经济总体增速放缓并未明显影响就业。这主要得益于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就业扶持政策,以及面向小企业融资困难、生产经营困难等一系列针对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