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15日正式下发《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实施意见》,鼓励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业,并一次性最多给予36个月工资补助。
综合媒体8月15日报道,银川市15日正式下发《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实施意见》。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鼓励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卫生、教育系统除外)工作人员辞职创业,并一次性最多给予36个月工资补助。
《意见》激活各类创业主体部分,对大中专毕业生、归国留学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就业困难群体、复退军人、农民、失地农民、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人员7类人群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创业。
《意见》中对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业优惠政策进行明确规定。辞职创业人员将获同级财政一次性补助费,其中,公务员发放标准为:连续工龄每满1年发给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地区津贴三项之和),连续工龄在10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满一年发给一个半月基本工资,但最多不超过36个月的基本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3年全额工资;工作年限满30年的,或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可以提前退休创业,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发放创业补助费。发放标准为:(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本人提前退休时的年龄)×(其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的全额工资标准-认识部门核定的退休金标准)×12。辞职、提前退休创业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享受全民创业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补贴、创业奖励等优惠政策。另外,对于未建立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辞职人员,同级政府要为其建立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同级财政予以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