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0日至12日,共3天。其中,9月12日是法定节假日。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因公休日调整而来的假期,安排加班的,并且不给安排补休,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另付加班费。昨日,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劳动者,单位在中秋节前发的月饼,不能冲抵加班费。
依照规定,用人单位如在9月12日中秋节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且用人单位不得以调休或者换休的名义拒付加班工资。如果在9月10日、1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则应首先安排职工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