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竹盛
是否应该给新生儿的爸爸放假?日前,深圳市妇联执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将提请市人大审议。如果获得通过,则深圳男性除了每年可以享受半天的“男性关爱日”以外,“奶爸”们还可以享受一个月的带薪产假。
实际上,男性带薪产假是近年来世界各国立法的热门话题。两周前,韩国修改法律,将父亲产假由三天无薪转为三天带薪。就在4月,英国通过法律,将原来的产假政策修改为父母总共可以请一年的带薪产假。而奥地利、俄罗斯、瑞士等国的父亲最幸福,他们能享受长达一年半到三年的带薪产假。早在200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就已经规定父母总共可以享受六周的带薪产假,不过直到现在,这个法律还没有在美国全面推广。但是,有些国家根本不设父亲带薪产假,或者只有几天带薪产假。
世界各国法律之所以差异如此之大,与父亲带薪产假背后复杂的政治经济逻辑有关。父亲带薪产假并不仅仅是性别平等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公民权利问题,还涉及到人口政策与雇佣自由原则。
俄罗斯给父亲们提供长达十八个月的慷慨假期,同时还给他们最高达13000多卢布的生育补贴。这是因为俄罗斯近年来生育水平过低,可能导致人口危机,无奈之下,只好由国家提供生育福利。德国、波兰等不少欧洲国家出于同样的目的,也在计划制定优惠的父亲产假政策,以提高生育水平。
对于其他国家来说,更需要考虑的问题则是雇佣自由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大部分国家并不强制要求企业支付父亲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考虑到人口政策和男女平等问题,有些国家开始采取中间路线,要么允许企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父亲长假期间的工资,要么由国家和企业一起承担这部分成本,或者甚至完全由国家提供补助,至于企业是否愿意提供额外福利,则由企业自主决定。还有些国家则规定,只有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或者在企业工作超过一定年限,父亲才能享受带薪产假。以上种种变通政策能够更好地调节各方利益,以及各种原则。
2009年,英国首相卡梅伦曾破天荒地在首相任期内请了产假,放下国家大事不管,回家带孩子去了。这个事情在英国各界引起了激烈讨论。有些人也想和新生儿享受父子乐,但考虑到自己的角色主要是给家里挣面包钱,为了获取更多收入,情愿放弃法律权利;而有些人则认为自己不会给孩子母亲帮上什么忙,有假没假也差不多。英国有专家指出,父亲休假回家照顾孩子可以增进父子感情、家庭生活质量和夫妻感情,值得提倡。
今年英国新法律出台后,很多人都表示欢迎,但是英国的小企业联盟提出了抗议。他们反对这种一刀切的政策,认为这会给小企业带来额外负担。根据这个调查,有一半以上的小企业反对这一政策,认为有害于企业的正常经营。这一政策还可能提高年轻男性的失业率。
中国目前还没有全国性的法律规定男性带薪产假。考虑到以上分析的各种因素,这个法律是否应该出台,应该如何具体规定等问题都值得认真讨论。深圳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正式通过妇联的提案。笔者建议,深圳市人大在审议期间,应该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权衡各种利益,调和各项原则,使得男性带薪产假成为一个可行又有益的有效政策。
(作者为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博士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