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研究发现,中国的社保缴费占工资比例约40%,而如果再加上公积金缴费,则总额可能超过60%,名列全球181个国家首位,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可见,我国社保费率之高。虽然我国社保缴费比例数倍于发达国家和地区,但老百姓实际享受到的社会保障水平和保障范围却相差甚远。“高缴费,低保障”成了企业和职工对当前社保体制最大的不满所在。
社保缴费比例过高,一方面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反过来影响员工福利的提升和保障水平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影响职工工资的提高。受成本制约,企业涨薪每每受到限制;二是影响企业参保的积极性。一些企业千方百计规避正式劳动合同,逃避给员工上社保,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社保的扩面;三是影响职工参保的积极性。一些职工为了让现有生活水平不受影响,不得不放弃参保,以获得更多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降低社保缴费比例,减轻企业和职工的社保负担,可谓势在必行!降低社保缴费比例后,企业省下来的钱就可用于给职工涨工资,职工省下来的钱就变成了可支配收入,不仅能为职工的生活减轻负担,而且能让企业发展“轻装上阵”,有利于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当然,降低社保缴费比例,需以职工社保待遇不降低为前提,更不能以职工的权益受损为代价。否则,在当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本就很低的情况下,只会雪上加霜。这就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解决这一问题:一是政府应当承担更多责任。给每一个公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应当承担起更多的责任。近年来,我国政府财政收入逐年增加,政府越来越富,现在是到了“还富于民”、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时候了。因此,政府应当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降低企业和职工缴纳比例。
二是国企应承担更多责任。政府增加对于社会保障的投入,会导致财政收入负担加重,甚至出现资金缺口。缺口如何补上?我认为,可以从国企的利润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填补社保的缺口。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所获得的高额利润在性质上属于全民所有,应当上缴国家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整体经营状况进一步改善,尤其是垄断行业国有企业利润连年大幅增长。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国企向政府分红的比例,将国企部分利润用来补充社保缺口,从而使社会资源实现更优化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