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制定补充通知的政策依据及背景是什么?
为更好地引导猎头机构为我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提供精准服务,鼓励猎头机构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在《关于进一步发挥猎头机构引才融智作用 建设专业化和国际化人力资源市场的若干措施(试行)》(京人社市场发〔2018〕266号)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发挥猎头机构引才融智作用 建设专业化和国际化人力资源市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补充通知》。
二、新旧政策差异及创新特点主要有哪些?
《补充通知》在原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有2处调整,具体如下:
一是第二条第1款调整为“……每年重点支持50家以内用人单位,重点支持人才选聘项目不超过200个。”即对用人单位数量进行了明确的限定。二是第六条依据《外商投资法》调整为“提升猎头机构对外开放水平。大力引进国际知名猎头机构,全面放开中外合资猎头机构外资比例限制,取消中外出资者必须成立3年以上且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要求,允许外资直接入股既有内资机构。……”
三、补充通知对使用猎头机构选聘人才的补贴标准是否有调整?
补充通知不涉及使用猎头机构选聘人才的补贴标准,仍按照《若干措施》中的标准执行。
四、关键词解释
人才选聘清单:由人才局,财政局,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和人社局依据《关于进一步发挥猎头机构引才融智作用建设专业化和国际化人力资源市场的若干措施(试行)》(京人社市场发〔2018〕266号)向用人单位征集岗位后,经工作小组评审后形成的岗位清单,并由人社局向社会发布,鼓励猎头机构按照清单开展高端人才寻访。
五、会签单位职责
市人才局,市财政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共同参与政策制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落实包括岗位征集与组织专家评审、信息发布等执行工作。
六、注意事项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涉及事项仍需按照《关于进一步发挥猎头机构引才融智作用建设专业化和国际化人力资源市场的若干措施(试行)》(京人社市场发〔2018〕266号)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