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调整的六条保障线是第一次集中发布,实施时间早、惠及人员多、调整力度大。北京市将有283万人享受此次待遇调整,预计全年共需要增加支出51.5亿元,其中区县财政负担2.9亿元,各项社保基金负担48.6亿元。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210元
北京市自1994年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以来,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历经18次调整。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人员约190余万人,人均已达到每月2058元。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养老金调整水平,按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10%左右确定的意见,本市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210元,增幅10.2%。调整后达到每月2268元。同时,养老金最低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在目前的基础上增加了100元。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在坚持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增加的基础上,继续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政策倾斜;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和原工商业者政策倾斜;向退休时间早、年龄较大、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人员政策倾斜。此次调整社保基金将增加支出48亿元。
首次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人均月增30元
北京市2009年在新农保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金由个人帐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目前全市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人员有21万人。
2011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目前的每人每月28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310元,增加30元。此次调整区县财政将增加投入7600万元。
首次上调城乡居民福利养老金 人均月增30元
北京市2008年建立了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对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福利养老金,在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上取得重大突破,目前全市享受福利养老金待遇人员有60万人。
2011年福利养老金将由目前的每人每月2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230元,增加30元。此次调整区县财政将增加投入2.16亿元。
伤残津贴人均月增303元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本市自2001年起,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2011年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0658人。
2011年伤残津贴由目前的人均每月2201元调整到人均每月2504元,增加303元,增幅13.8%;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人均每月1262元调整到每月1412元,增加150元,增幅11.9%;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1444元,待2010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调整。三项待遇调整后,社保基金全年预计增加支出2200万元左右。
2011年最低工资上调至1160元
2011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目前的每月960元调整到每月1160元,月增加200元,增幅为20.8%。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1元提高到每小时13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5.7元提高到每小时30元。
失业保险金平均每档增加120元
2011年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20元,增长17.49%。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468元上调到588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5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7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1元。
目前北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约10万人,此次调整社保基金将增加支出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