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
支持平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持续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京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持续优化首都营商环境
1.优化个体网店经营者登记管理制度。支持电商平台集中批量代办平台内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对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拓展线下经营渠道、“一照多址”登记、个转企等一揽子支持措施,激发网络市场活力。
2.推动广告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广告业重点企业“一对一”服务对接机制,帮助企业恢复发展。制定明星广告代言人、广告发布行为、金融投资理财等系列广告合规指引,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自律合规经营,促进企业增加广告营收。
3.提升网络餐饮服务水平。制定网络餐饮服务餐饮安全管理有关规范,上线相关服务软件,提供可视化指导服务。简化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手续,整合备案工作流程,优化备案审核服务,推动相关业态创新发展。
二、建立稳定健康市场秩序
4.优化市场竞争生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鼓励发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作用,加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营造平等发展的制度环境。
5.推进经营者集中简易程序反垄断审查。建立健全经营者集中申报预警机制,及时提醒企业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降低企业经营法律风险。制定经营者集中申报系列指南,便利和规范企业申报,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6.深化示范创建工作。巩固深化“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成果,推动更大范围示范区创建,引领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建设,培育建设北京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
7.做好平台企业合规评估。完善平台企业合规评估指标体系,组织非接触式调查,推动实现“无感”评估。分类、逐步建立重点平台企业合规档案,强化事前风险提示和合规指导,为企业整改留足空间。
8.规范抽查检查行为。纵深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完善制度规则,完善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稳定监管政策预期。
9.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试行平台执法合规承诺制,对于平台企业一般违法行为,由平台主动申请整改,作出合规承诺,办案部门牵头复核整改效果,并根据复核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深化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轻微免罚,以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柔性”方式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10.加强政企执法协作。鼓励重点平台依托信息化系统开展协查协执。加大对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案件的查办力度,整治网络灰黑产,为平台企业规范发展保驾护航。
三、支持企业合规生态建设
11.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围绕平台经济领域中央精神和法律法规组织专家授课、政策问答、媒体访谈,制定平台主体责任、算法反垄断等领域合规指引,就平台企业关切事项加强解释说明,为企业风控提供及时好用的政策指导。
12.搭建政企互动平台。加强与平台企业沟通联系,建立专人对接机制。组织重点平台企业信息交流,常态化走访平台企业,举办政府-专家-企业三方研讨,推动智库机构参与决策,广开言路、广谋良策,推动政企良性互动。
13.助力平台企业提升合规管理效率。进一步厘清平台合规责任边界,加强平台合规管理工作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平台企业加入电子商务领域联防联控机制,赋能企业风险识别应对。推动重点平台企业联合签订自律公约,提升整体合规水平。依托智慧化系统,提供法律政策查阅、信用信息共享、风险提示预警以及协查共治等服务,促进政府、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协同共治。
14.降低网络交易投诉举报数量。进一步深化“诉求即办直通车”工作机制,督促指导企业主动参与群众诉求办理,促进接诉即办工作社会共治不断深化。加强网络交易投诉举报的分析研判和重难点问题研究,对投诉量较高的企业提供精准指导,提升网络市场消费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