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等12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
加快推动“千亿跃升”行动
2025年行业营收将达1500亿元
《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到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营收达1000亿元;到2025年,行业营收达1500亿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达到3500家,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100家以上,培育1-2家人力资源服务上市企业、5家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建成“1+10+N”国家级、市级、区县级三级产业园矩阵发展体系,建设1—2家国家级人力资源市场、5家市级人力资源市场。
建设六大“计划”
培育市场“生力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从重点任务来看,我市将实施名优企业培育、中小企业提质、产业创新发展、产业平台建设、领军人才培养、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六大“计划”。
具体来看,名优企业培育计划,将实施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上市培育工程。对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5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基础层、创新层分档给予最高150万元的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境内外上市,按照“与中介机构签署IPO(首次公开募股)协议、纳入重庆证监局辅导备案、IPO材料获受理、成功上市(过会)”分阶段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
此外,还将实施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和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育工程。
中小企业提质计划。围绕制造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供精准专业服务。探索开展与互联网、教育、医疗等行业的跨界合作。
支持小型微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享受贷款贴息等政策。小型微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可按规定享受贷款财政贴息。
此外,还将支持小型微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持续发展。
产业创新发展计划,将通过实施人力资源5个行动。将对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相关标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产业平台建设计划,将对认定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建设1-2家国家级人力资源市场、5家市级人力资源市场,配套建设一批区县级人力资源市场;对认定为国家级、市级人力资源市场的,可给予一定补助。
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实施领军人才培养、研究型人才培养、专业人才培养、人力资源服务技能大赛等4个专项计划,培养一支专业、高端人才队伍。
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计划。通过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合作、建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积分制”、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数据安全监管等4个方面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