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推动京津冀人力资源市场协同发展,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促进三地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获得人力资源服务业最佳秩序,下月起,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将正式实施,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在线申报等级评定。
最高级别为5A级
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由京津冀三地在各自行政区域内推动实施。其中,在本市的实施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企业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以及行业或部门所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用英文字母A及其数量表示,从低到高依次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和AAAAA级五个等级。服务机构等级的划分实行评价要素量化打分与基本条件评定相结合的原则。机构在评定等级时,除应满足相应等级的评定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相应等级的分值要求。
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成为5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求成立满1年,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无不良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净资产达到1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从业人员不少于80人;仅开展高级人才寻访、素质测评服务或咨询顾问服务的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不少于30人。持有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率不低于65%。从业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不低于55%。年度业务培训人均不少于40课时。在基础设施方面要求:服务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其中客户服务厅建筑面积不少于300㎡;仅开展高级人才寻访、素质测评服务或咨询顾问服务的服务机构,服务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在300米内有停车场;设有服务网站、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洽谈室;采暖和制冷设备能够正常使用;有可供客户使用的公用卫生设施;消防、安全设施配置完善、有效,标识明显清晰。办公设备方面要求具有局域网络管理系统及网络办公系统;配备笔记本电脑、投影仪、录音、照相、摄像等设备;计算机、电话机每2人不少于1台;复印机、传真机各不少于1台;有为客户提供使用的电话、打印、复印、传真服务设备;办公设备性能良好、运行正常;设有客户服务电话,接听畅通。除此之外,在服务环境、规章制度方面还要符合相应要求。
等级评定网上申报
下月起,申请机构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于网页左侧进入等级评定管理模块,填报全部数据资料、进行自测评分,并确认申报。
网上申报后,经北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的申请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评委会提交如下材料(可书面提交或提供电子文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员工信息表或花名册复印件,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最高学历、部门、职务、本单位工作年限、从业资格证明材料。
材料审核合格的申请机构,评委会办公室将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专家组完成现场评查和评委会评审等相关工作。
对于已通过原地方标准等级评定的服务机构,从2018年8月1日起,可申请重新评定。服务机构基础信息、总体情况和业务项目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评查。已通过原地方标准等级评定的服务机构在申请重新评定时应向评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和数据报表。其中,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机构意愿、与原等级申报时相对应的各项业务情况、机构发展设想;数据报表需登录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网站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频道下载《机构登记过渡数据报表》,逐项填写并加盖公章。
评定结果三地互认
北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将定期组织召开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综合研究确定机构登记并授予等级证书和标志。
评委会由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专家及代表、人力资源服务和标准化领域专家共同组成,负责研究制定等级评定工作的制度和规程,并对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评委会成员有严格要求,包括: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熟悉本行业的国内外最新发展状况和理论研究动态,在本行业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本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能够正常履职,完成相关评审工作任务。
评委会设评查专家组,负责对服务机构进行现场评查。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和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等级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等级评定过程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规程》开展,保证等级评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做到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管理。为提高等级评定工作效率,京津冀三地还将开发建设等级评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填报、汇总、审核、统计分析和评查打分等环节“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真正做到等级评定工作全流程信息化,让服务机构少跑腿、信息多跑路。此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定等级在京津冀三地间实施互认。
■马上就访
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于今年4月24日对外发布,将于8月1日起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实施的意义是什么?北京市将如何做好此项工作?就此,记者采访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
Q: 贯彻实施三地协同标准的意义是什么?
A: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有利于创新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三地协同标准涵盖了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11个业态,对从业人员、服务场所、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范。贯彻实施三地协同标准,推动实现了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的创新,丰富了我们的监管“工具箱”,通过促进市场主体自我规范、自我约束,也有利于构建社会共治的市场监管格局,为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放管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有利于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就业创业和人才优化配置。通过分级分类,一方面群众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精准地选择相应等级的机构获取服务,提升服务对接效率;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就业创业和人才优化配置。此外,有利于促进京津冀人力资源市场互联互通、推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
Q:市人力社保局将如何推进这项工作?
A:行百里者半九十,标准的发布只是第一步。要使标准真正发挥作用,关键还在标准化的“化”字上,也就是做好标准的宣传推广和贯彻实施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的贯标工作。我们要求各区人力社保局要积极推动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贯标工作落实到位,抓好“两个面向”、“两个重点”。两个面向:一是面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强化对服务机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宣贯工作。提高服务机构标准化能力和水平。二是面向广大群众。增强群众在通过中介机构求职或获取人力资源服务时的标准化意识,让大家了解和使用这些标准。两个重点:一是重点抓好标准的宣讲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相关人员,分期分批开展宣讲培训。二是重点抓好标准的宣传推广。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三地协同地方标准,跟踪报道标准实施后的积极成效,增强社会各界对标准的认知度和美誉度。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哭还是笑”,那么,贯标工作好不好,关键要看通过标准的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没有提升自身实力和竞争力,人民群众有没有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人力资源服务。因此,贯标工作要尽可能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群众提供便利,要编制等级评定申报指南,加强与其他部门间的数据共享,精简申报材料,不断简化优化等级申报和评定流程。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等级评定工作。要加强信息公开,向社会公示等级评定要求、流程和评定结果,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