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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马配送员“工伤难”背后:众包权益仍难保障

   日期:2021-11-29     浏览:256    评论:0    
核心提示:盒马配送员在配送路上出现事故,在咨询工伤认证过程中,发现劳动关系已变更,不是曾签订合同的公司。进行劳动仲裁时,甚至发现此前劳务合同上的公章是假的。这是发生在盒马配送员王强(化名)身上的事,他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此前有由全职转众包的情况,由于目前劳动关系不能确定,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对于上述情况,记

盒马配送员在配送路上出现事故,在咨询工伤认证过程中,发现劳动关系已变更,不是曾签订合同的公司。进行劳动仲裁时,甚至发现此前劳务合同上的公章是假的。

这是发生在盒马配送员王强(化名)身上的事,他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此前有由全职转众包的情况,由于目前劳动关系不能确定,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对于上述情况,记者联系盒马方面进行采访,但对方未予以回应。

实际上,王强事件背后,是众包配送员劳动关系归属的争议,而这不单单在盒马。记者注意到,包括饿了么、达达等用工平台,均在注册协议中提及与配送员不存在劳动关系。

这种情况也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关注,2021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对保障外卖送餐员的正当权益提出全方位要求。

“劳动关系”之争

记者了解到,王强入职时的劳务合同,是与山东永盛泰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永盛”)签订的,为全职配送员。而后,王强因个人原因转岗为众包配送员。按照王强的说法,其转岗后并没有与其他公司重新签订劳务合同,也没有与山东永盛签署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记者联系与王强签订合同的山东永盛前工作人员甘泉,对方表示“盒马的配送员是有全职和众包,分属两个不同的派遣公司。王强初来时,与山东永盛签订的全职劳务合同。但后期,其离职了几天,其实就已经与山东永盛终止劳动关系了。再转众包,按道理来说就要与宁波上嘉弘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上嘉’)签订劳务合同或者相关协议了。”

记者同时联系宁波上嘉,对方告诉记者,“系统当中没有此人,应该不是上嘉的骑手。”由于双方都不承认与王强的劳动关系,因此王强的工伤认定无法继续。

对此,北京义联劳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黄乐平告诉记者,中国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是以员工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为前提的,只有确认了员工和某个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才可能认定为工伤。因此,在不能确定谁和员工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很难确定谁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实际上,这并不是盒马第一次在用工上出现问题。2018年,盒马就曾为“招聘歧视”道歉,并停止了与涉事劳务公司的合作。

而将视线放在整个行业上,会发现众包配送员的权益一直难以得到保障,而劳动关系也一直存有争议。《民主与法制时报》曾报道,在众包平台与众包骑手签订的《注册协议》中,“不存在劳动关系”也被重点标示。比如饿了么平台《蜂鸟众包用户协议》写明:您知悉蜂鸟众包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您与蜂鸟众包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雇佣关系。在达达平台,相似的内容3次在《注册协议》提及:达达平台与您并非劳动、劳务或雇佣等关系。

记者注意到,由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的《外卖平台用工模式法律研究报告》显示,外卖平台与骑手之间劳动关系认定率不足1%。

而“劳动关系”之争引发的连锁反应是,当众包骑手遭遇交通事故造成个人损害或第三人损害时,担责主体也很难确定。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2020年12月21日,北京一名43岁的饿了么众包骑手韩某猝死在送餐途中。饿了么平台称韩某与其并非雇佣关系,只给予2000元的人道主义费用,该事件曾引发热议。

实际上,在外卖平台成立初期,是与外卖员直接签订合同的,但随着时间的推进,演变出了多种用工模式,根据致诚农民工法律救援与研究中心发布的《外卖平台用工模式法律研究报告》,目前外卖平台用工出现了8种不同模式,包括劳务派遣、众包、网络状外包、骑手个体工商户等。

多年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胡白(化名)告诉记者,众包配送员很难避免,因为配送员众多,企业成本太大了,而且有的配送员就是不想要五险一金,所以就会有自主选择众包的配送员存在。

但对于平台而言,最直接的效果就是节约成本。趣活是国内最大的灵活用工平台,其在招股书中曾引用一份报告称,仅就食品按需配送市场以及2018年每笔订单的运营成本而言,其能够为行业客户平均节省40%的成本。

权益仍待保障

但当下还是有很多骑手选择众包模式。

有美团外卖众包骑手告诉记者,众包较为灵活,有时候想休息了直接就不跑了,或者看哪个平台的佣金高再做选择,或者在这个平台收到投诉,可以继续在另一个平台跑,都可以自由选择。工资日结,也不用担心被扣工资。但确实没有保障,没有社保,只有平台每天的3元保险。

目当前,这部分人群的权益保障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2021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对保障外卖送餐员的正当权益提出全方位要求。

意见提出,督促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外卖送餐员参加社会保险,支持其他外卖送餐员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鼓励探索提供多样化商业保险保障方案,提高多层次保障水平。

而这对平台的成本带来了一定的要求。

华创证券研报显示,骑手保障政策落地仍有待时间,具备缓冲期,短期对盈利有负面影响。骑手意外伤害险和基本养老险权益保障两种措施配套而行,预计2022年将增加 57亿~66 亿元的骑手成本支出;预计2023年增加 118亿~135亿元成本支出。

对于保障众包骑手权益,黄乐平建议,可以降低劳动用工成本尤其是社会保险成本。

“平台企业之所以采取去劳动关系化的方式用工,一个重要考量是降低用工成本。考虑到平台用工对于吸纳就业的作用,可参照中小企业减税降费的政策,在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同时,以社保专项补贴的方式分担一部分平台企业用工成本。”黄乐平说。

他认为,对待非全日制劳动者适从法律应从宽处理。此外,还要加强立法,特别是职业伤害保险立法。适时修改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实行分层分类管理,将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置于劳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尽快开展针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险立法,规定职业伤害保险不单纯以劳动关系为前提,只要存在平台用工行为即可纳入保障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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