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死出租屋内的36岁比亚迪员工的加班数据非常夸张。
工作打卡记录显示,在10月份他有26天工作时长都在12小时左右。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长不超过8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且每月最多有12天的工作时长可以为每天11小时。
王江龙(化名)的工牌
换句话说,用人单位不仅没有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合理的工作时长和休息休假时间,而且还让他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尚不能断言,连续加班和该员工的猝死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但目前,西安高新区劳动监察部门已经介入该事件,相信不久之后,我们就能得到权威的调查结果。
问题在于,如果不是事件本身引发媒体和公众的观众,这位员工的加班情况又会有多少人知道呢?再追问一句,如果不是比亚迪是一家具有符号意义的大型车企,这位员工的不幸遭遇还会受到关注吗?
值得玩味的是,近年来对于加班现象、加班文化的讨论在舆论场上从未停歇。反对“内卷”,提倡人性化制度建设的声音,大家都不陌生。在这样的背景下,该员工的猝死,无疑显得格外“刺眼”。
在互联网设置议题,是需要能力的。掌握“话语权”,表达出来的观点才有人愿意倾听,愿意交流。这些年来,不少互联网大厂中的员工描述了自身的工作经历,揭示了工作制度的不合理,这对推动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是很有意义的。
他们不一定是管理人员,但往往是互联网企业中比较核心的员工,他们拥有比较出色的表达能力,也知道如何迅速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另一方面,相对较高的收入水平也让他们有“讨论”加班的底气。
但不幸猝死在出租屋里的这位比亚迪员工,则是另一种情况。据家属介绍,他出事之前在物流岗位工作,工作强度大,“月工资大概六七千元”。收入不高,还要承受比较大的工作强度,说明他的“选择”并不多,最重要的是保住眼前的饭碗。
另外,这位员工的堂哥也谈到,他“属于话比较少,老实本分,甚至有点笨的人”。所以,工作虽然苦,但他也没有也不知道如何去表达自己的“难处”。
这就引出了该事件的核心问题——能对“加班”说不的员工,一定程度上尚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但对那些比基层更基层的员工来说呢?他们可能已经成了互联网舆论场中“沉默的大多数”。当我们讨论用加班换高收入值不值得时,别忘了,有一部分员工根本没有选择权和话语权,他们的声音几乎消失在了舆论场中。
这几天,浪潮集团挂出来的“加班横幅”同样引发热议。“大家加,才是真的加,加班真好!”“他加我也加,想跑也跑不了” “白天加白班不瞌睡,晚上加晚班睡不着”……这些标语荒诞、刺目,却堂而皇之地挂在了拥有多家上市公司的IT集团。
微博@河南法制报 图
当加班成为某些企业的一种文化,处于弱势地位的员工是根本没有能力“拒绝”的;而对于企业来说,员工猝死至多属于小概率事件,大不了赔点钱——这,或许才是很多企业有恃无恐的真正原因。
目前,比亚迪方面已经提出补偿家属20万元,并承诺妥善处理好相关善后事宜。猝死员工的家属理应得到赔偿,但希望“赔钱”不是终点,彻底反思加班文化、拿出更多实际行动维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健康权,才能避免下一次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