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小刚)企业效益连年增长,职工工资却不见变化,这种情况可通过“集体协商”要求企业涨工资。
昨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企业联合会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召开会议,要求到2012年基本在全市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届时,百万职工工资可集体协商。
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率低
集体合同制度,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依法经过谈判达成一致协议,以书面的形式确定该用人单位劳动标准,用此协议规范劳动和劳动管理行为的法律制度。
目前,西安市有8600余家企业建立了集体合同制度,但其中市属企业所占比例低,尤其是小型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率低、覆盖面小。
此次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订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的“彩虹计划”,要求提高集体合同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其中,企业职工最关心的工资、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利益问题,都将建立完善的集体协商机制。“彩虹计划”确定,从今年到2012年,用三年时间基本在全市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今年内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2011年达到80%以上。对未建工会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提高覆盖比例。
协商重点是工资增长幅度
今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分类指导,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进行集体协商;对遇到困难的企业,重点通过协商稳定工作岗位、保障工资支付;对实行计件工资制企业,重点就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进行协商。“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着力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西安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白兴时表示,将加强集体合同的审查管理和监督,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据了解,今后,西安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加强对协商双方代表特别是职工代表的培训,加大对协商代表的劳动法律知识和协商技巧的专项培训,提高集体协商能力和水平。
工资谈判为何难行
企业不愿谈,职工不敢谈,工会不会谈“我拿的是企业发的工资,再和企业提条件总感到底气不足。”西安市北郊一企业工会负责人说,因为“气不壮”,工会在面对企业时,不能充分代表职工利益,常常使得“集体协商”流于形式。
西安市自2001年起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目前,全市有2020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其中只有少数企业有成效,大多数企业仍然踌躇不前。白兴时说,由于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认识不到位,部分企业没有与工会组织开展谈判的主动性和意愿,表现为“不愿谈”。
除了企业不肯谈,还有“职工不敢谈”、“工会不会谈”。协商的前提是权利对等。可现实中,劳资双方并不对等,资方处于强势地位,加之目前就业形势又不乐观,如此大的就业压力,很多职工就不敢吭声了。
西安市总工会一位工作人员认为,由于目前缺少相关法规、条例,即便职工和企业就工资等问题协商了,但企业不履行,相关部门也没办法。
工资集体协商内容
1.工资分配制度;
2.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3.工资支付办法;
4.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5.职工奖励办法;
6.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劳动定额标准;
7.福利待遇;
8.加班加点工资、医疗期待遇、带薪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9.女职工、残疾职工等特殊群体职工的保护待遇;
10.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