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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再回应“常程跳槽小米”:常程不认可限制性协议是本人签字

   日期:2020-10-10     浏览:424    评论:0    
核心提示:9月17日下午消息,“联想副总裁常程跳槽小米”再掀波澜。联想集团今日表示,关于常程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纠纷一事,该案已经在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多次庭审。联想集团表示,由于常程不认可其本人签字的真实性,经仲裁委员会指派,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已对常程2017年7月24日签署的《联想限制性协议

9月17日下午消息,“联想副总裁常程跳槽小米”再掀波澜。联想集团今日表示,关于常程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纠纷一事,该案已经在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多次庭审。

联想集团表示,由于常程不认可其本人签字的真实性,经仲裁委员会指派,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已对常程2017年7月24日签署的《联想限制性协议》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显示确系常程本人签字。我们对最后判决结果充满乐观,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评判。

今年年初,联想集团宣布手机掌门人常程因家庭原因离职。仅仅两天后,常程便宣布加入小米集团,任职副总裁并负责手机产品规划。

有法律人士指出,该人士变动可能涉嫌违反竞业协议,即解除劳动合同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

当时,联想集团回应称,公司与所有高管均签有竞业禁止条款,如确有违约,公司将在法律框架内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共同营造尊重契约精神的人才流动空间。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孙建峰律师告诉新浪科技,竞业协议不属于强制签署范畴,所以需确认当事人是否签订过竞业协议。若签署,则此类变动涉嫌违规,当事人需承担协议中的赔付金额。

孙建峰强调,对于企业来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对象,不能是公司内的任意员工,而是掌握或熟知公司商业秘密的人员,比如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从该案例看,常程为前联想副总裁,属于签订协议人员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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