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6月1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明确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技能人员,可直接晋升职级和岗位。
《通知》提出,疫情防控一线技能人才,因表现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可在原技能等级基础上直接晋升上一等级;获得县级党委政府以上表彰的,以及获得记功、记大功奖励的技能人才,可打破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等要求,直接申报上一等级考核。
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而直接获得上一等级资格的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才,用人单位可直接将其聘用至对应等级工勤技能岗位;获得记功以上奖励或设区市以上表彰的,有更高岗位技术等级但尚未聘用至相应等级技术岗位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将其聘用至对应等级技能岗位。本单位没有对应的技术等级岗位空缺的,可采取超岗位聘用等方式,不受岗位比例限制,今后逐步过渡消化。
此外,在2020年度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以及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技能人才。
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表示,以往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激励政策大部分面向医务人员等专业技术人才,此次以实际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况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