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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0-05-27     浏览:220    评论:0    
核心提示:“我们单位疫情期间没上班,就没有给我们缴纳公积金那就不是连续缴存了,会不会影响买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近日,记者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的服务和保障武汉专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疫情期间未缴存公积金的,视为连续缴存根据武汉市公积金中心2月7日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

“我们单位疫情期间没上班,

就没有给我们缴纳公积金那就不是连续缴存了,会不会影响买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近日,记者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的服务和保障

武汉专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疫情期间未缴存公积金的,

视为连续缴存

根据武汉市公积金中心2月7日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因在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2月至6月)无法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需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视作连续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不受影响。

因疫情原因公积金还贷出现逾期,

不影响个人征信

2020年6月底前,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即:从今年2月起到6月底,公积金中心将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职工采取以下支持措施:不视为违约,不收取逾期罚息(已计收的罚息作退回处理);不纳入违约客户黑名单,不上报逾期征信记录(已经上报的予以调整);自今年7月份起,贷款职工应当按《借款抵押合同》约定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但今年元月及以前未及时偿还公积金个人贷款形成的逾期贷款部分,仍按逾期处理。

受疫情影响未放款,不用重新提交审核资料

以2020年1月23日为时间节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提供的收入流水、人行征信、房查结果、还款明细、转贷说明(商转公),以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含缴存明细)等要件,在此时间节点前有效的,现阶段依然有效,各受托银行应接续审批,不再要求贷款申请人重新提供(出具)相关要件。

除了这些

你们关心的其他相关公积金政策都帮大家打听清楚了!

Q&A

1.购买首套住房、纯商贷,能不能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

答:市民可以办理偿还首套房商贷提取业务。《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武中公规[2018]7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且贷款未结清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剩余金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金额。

2.由于工作调动,房子换了两次,2012年和2014年各办理过一次公积金贷款,都已经结清,现在第三套房使用的纯商业贷款,请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答:按照目前公积金的提取政策,公积金不支持第三套房的提取,所以您目前不能用商业贷款来提取公积金。

3.本人在武汉有一套房产,落户武汉。父母为随州户口,双方都在随州工作并缴纳的公积金,母亲今年退休后以子女投靠的方式把户口迁到武汉。以她的名义购买自住房,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吗?

答:依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在外地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且户籍在武汉的异地缴存职工,在武汉购一手房或二手房时可向武汉公积金中心及其受托银行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结合您家人的情况,您母亲在户籍迁至武汉后,若在随州保持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则符合武汉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可以申请异地贷款;若退休且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则不具备公积金异地贷款资格,不能申请异地贷款。

4.外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能不能在武汉市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答:为了防范武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的风险,同时遵循住房公积金属地化管理原则,有限的住房公积金资源优先保证武汉市职工购房时的互助互济,目前武汉市“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在武汉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但若职工后期回武汉工作,在武汉开立公积金个人账户,并连续按月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原商贷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经商贷银行同意且愿意提前结清原商贷,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同时,婚后家庭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可向原商贷银行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5.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一定需要房产证吗?一般需要哪些材料?

答:依据武汉市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商贷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商贷银行同意结清原商贷,且原商贷住房办理了房屋两证(或不动产权证)后方可申请转公积金贷款。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及银行所需的其他资料。

6. 商业贷款能不能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答: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的规定,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目前,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仍不充裕,为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风险,暂不打算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7.请问如何申请组合贷款,有什么条件?

答:申请组合贷款的基本条件: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8.现在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有没有更便捷的方式?

答:在武汉本地工作变动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本息应转入到新调入的单位,办理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已开通网上缴存的单位可以选择在网上办理,足不出户,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出到新单位,但需要职工本人将转入单位接收函交给转出单位;二是到单位所属缴存银行柜面办理,由转出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出单位缴存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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