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0日人社部官网发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4月22日,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布新闻,将在本市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开创全国先河!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沈志歈认为,人社部印发的这一文件,肯定了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对疫情下助力企业正常运转的重要作用,让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的企业和员工,没有了后顾之忧。
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在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这次疫情让我们更加认识到了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数字化转型所带来的巨大效益,未来一段时期,数字经济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引擎,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步伐将大大加快。
数字化进程的加快,使企业员工对数字化也抱有期待。员工希望能够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来改善自己的工作流程、工作形式、工作状态、工作体验,希望将更多时间留给自我提升,而不是事务性工作。HR作为企业与员工的桥梁,必须具备数字化意识,一方面更好的为企业培养数字化人才,另外也通过数字化提升员工活力,驱动组织发展。
自200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通过,正式认可电子签名的合法效力以来,在租赁、金融服务、旅游、教育等生活场景中已经被广泛应用,电子合同对个人来讲早已经不是新鲜事物,电子签名技术也给每个人的交易带来了很大的便捷。但是电子劳动合同对企业而言,是用工模式的数字化升级。
电子劳动合同本质上与纸质劳动合同完全相同。但纸质合同签署时间长,并涉及人员往返、快递邮寄以及存储等成本。在抗疫期间,用友就已推出用友DHR电子劳动合同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彻底改善纸质合同来回邮寄,而造成的成本高、耗时、耗力、过程无法监控、管理难度高的问题。帮助企业在合同管理中降低成本、节约时间、信息准确、过程跟踪、实时在线浏览调阅,也解决了时下无接触入职的问题。
用友DHR电子劳动合同解决方案整体包含基础设置、电子合同发起、员工签字、企业盖章四个环节。基础设置解决的是企业和用印人身份认证和多法人主体企业下的差异化合同的问题;电子合同解决的是不同场景下的应用发起问题;员工签字解决的是员工真实身份真实意愿的问题;最后企业盖章存档。合同签署的整个过程满足电子签名法可追踪,防篡改。
场景1:对入职的员工办理新签合同
经过招聘待入职的人员在入司时,需要及时签署劳动合同,避免劳动风险的发生。根据每家企业入职的流程的差异,入职新签合同往往分为三种类型。
类型一:录用申请时签署合同
对通过招聘甄选后的员工发起录用申请时,HR维护基本信息生成电子合同,默认勾选电子合同,确认入职后,员工自动收到电子合同签订通知。
类型二:入职报到时签署合同
入职报到办理时,维护合同基本信息,默认勾选电子合同,确认入职后,员工自动收到电子合同签订通知。
类型三:入职后的签署合同
对于在入职后签署合同的员工,HR在合同模块发起合同单独或批量的签订申请,默认勾选电子合同,合同签订审批完成后,员工自动收到电子合同签订通知。
对于以上三种类型的合同签署发起后,员工可通过多端(友空间、短信、邮箱)收到通知。员工在查看合同签订,系统会对员工进行实名认证,认证通过后,员工可进行个人签字/盖章,再进行二次意愿认证。这样既可以保证员工本人操作,也可以验证本人意愿。
场景2:对合同到期的员工办理续签
根据员工合同到期前发出的合同到期提醒,HR发起合同续签意见征询,默认勾选电子合同。经过员工和相关领导同意续签后,系统自动向员工发出续签合同的通知,员工根据续签通知打开链接完成续签合同的相应操作。
合同签署完成后,HR根据权限在线浏览员工合同签署情况,并在线加盖公章,进行合同存档以便后续应用。员工可在移动端浏览查询个人电子合同,并可对电子合同进行下载使用。
电子合同的使用效果立竿见影,价值显而易见。电子合同不仅是一项节约成本、提升效率的新技术。未来将会成为人力资源事务性工作的交互模式,让自助化、自动化、集中化的远程交互模式成为一种可能。尤其是现在的疫情持续期,帮助HR解放更多的事务性工作,集中精力贴近业务提升价值。通过新技术实现人力资源数智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