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的声明受到诟病。它把李洪元事件当成了纯法律官司,它的声明从法律角度看无懈可击。但是它没有对公众的情绪进行有温度的回应,不能不说,华为这次输了“情”。
可以理解的是,华为是个有十几万员工的大公司,其管理的难度是惊人的。华为推行管理的标准化,一切按公司制度和法律来。它处理李洪元事件遵循的就是公司通常的治理逻辑,而没有给围绕这件事形成的大规模社会态度予以特别照顾。
华为认为,他们举报涉嫌违法的行为没有错,关了李洪元251天,后来又释放他并给予国家赔偿,这是华为无法影响的司法过程,对错都是司法机关的事,要由后者承担责任。华为的逻辑从法律上说站得住脚,它拒绝与李洪元进一步“私了”和向公众的不满情绪妥协,就是要维护法律和规则作为华为处理各种危机的主线,它不想让情感来主导这一切。
或许超级大公司都倾向于奉行这种原则,因为法律和规则的确定性高,而情感却可能是双刃剑。华为能走到今天,与它每年都投巨资来加强公司的制度化治理,大量吸取国际跨国公司的管理经验,显然是有关的。
然而华为生活在社会里,而且首先生活在中国社会中,人们对华为的支持和喜爱,有很大一部分已经转换为“情”。李洪元事件存在错误拘押251天的硬伤,而华为又处在这个悲剧的源头位置,从情的角度看,在公众对此事严重不满并且同情一名弱者的时候,华为仅仅从法律的角度将自己与它报案之后在司法程序中出现的悲剧断然切割,这在舆论场上无论如何都是让人遗憾的。
华为至少应当在出现如此大规模舆情的情况下,在坚持“法”的情况下,向公众做更深入说明和沟通,与“情”做一个积极的沟通,它们的中间地带应当是“理”。如果华为在这个时候退缩到“法”的防线之后,它就可能丢掉“理”的大片回旋空间,对它是不利的。
客观说,因为华为太有名、太树大招风了,几乎吸引了公众围绕李洪元事件的全部注意力,这影响了大家开展更全面的探讨和反思。老胡认为,这件事更值得反思的是我们的司法程序。一个人被拘留后,不是重罪,能否更多地采取保释制度,在调查期间允许其取保候审呢?那样的话,李洪元就不至于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被关押那么多天。老胡希望,法律专家多出来说话,我们需要更加实实在在的经验总结和进步。
这件事情肯定会对华为的形象造成一定影响,华为应当将此案作为一个教训来总结。同时老胡还是呼吁,大家不要过度将此事上纲上线。中国只有一个华为,它有长处,也有弱点,或许我们应当接受一个“复杂的华为”。我的希望是,华为在各种挑战和批评中能够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