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华为前员工李洪元因离职赔偿金问题遭遇251天拘留一事的舆论持续发酵。而在12月2日晚间,华为做出正式回应。
华为方面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而在当天傍晚,面对网络上的发酵,李洪元曾对记者说:“冷静冷静吧。”
李洪元妻子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暂时还没有考虑到是否会起诉华为,但还是希望有个道歉。
李洪元发给记者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中显示,他在2005年进入华为,在华为任职13年。据记者了解,李洪元的第一份合同签到了2006年9月30日。随后又续签了5次合同,每次续签的时间从一年到两年一个月不等,第六次合同到期的时间是2013年12月31日。
上述决定书显示,离职前李洪元就职于在逆变器部门。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1月2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该案由深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李洪元涉嫌敲诈勒索罪、于2019年3月21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定深圳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李洪元于2019年8月23日被释放,被羁押了251天。
据记者了解,李洪元原本计划起诉华为,但在如今舆论的发酵之下,是否会再起诉还得打个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