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全国总工会:全面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全国总工会日前明确要求,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力争到2012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对未建工会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努力提高覆盖比例。
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大力度,全面扎实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作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实现职工收入正常增长和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冲突的重要制度保障,在扩大工资集体合同覆盖面的同时,切实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级工会推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各级工会积极争取党政重视支持,加强源头参与,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平台,内外联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快速发展。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签订集体合同124.70万份,覆盖企业211.21万个,覆盖职工16196.42万人。其中,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1.2万份,覆盖企业90.2万个,覆盖职工6177.6万人。
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全总把推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维护权益、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确保稳定、构建和谐的攻坚之举、落实之举,把推动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关系、深化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2008年以来,全总先后就工会参加工资集体协商、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下发指导意见。2010年,全总又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等下发了《全面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日前,全总明确要求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力争到2012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小资料
工资集体协商又称工资共决,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经营者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共同决定劳动者工资的一种收入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