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主动联系我们,希望能够与企业面对面谈判。由于企业工种、工人资历等因素,我们与富士康就每位江西籍在职工人进行谈判,最终落实了所有江西籍员工的工资待遇等问题。”江西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主任张少翔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6月份,张少翔所在的江西省总工会派出了100多人的队伍前往深圳富士康进行工资协商谈判。
这种企业为了逃避舆论压力,主动邀请各地工会组织大规模介入员工工资协商在中国尚属首次。
“壳”组织
江西是劳务输出大省,众多江西籍农民工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务工。目前在富士康江西籍员工数量共有26000人,江西也是第一个由工会直接介入与富士康进行谈判的省份。
在江西总工会与富士康达成协议不久后的7月2日,全国总工会发布通知,要求各基层工会主动向未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发出要约,并在必要时候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行政执法。
从江西省总工会和富士康的成功协商经验可以看出,工会在解决劳资纠纷的过程中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而另一方面,如果企业没有工会或工会流于形式,集体合同协商就形同虚设,只能停留在纸面上,而真正损失的还是职工利益和企业难以正常运转的“双输”局面。
“现在很多私企本身没有工会组织,如果有也只是敷衍了事。因为私营业主具有主导工会的权利,他可以自由选择工会主席,工会完全服从企业主的安排,工会人员彻底沦为‘打工仔’,毫无话语权。”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资关系处处长付任根说。
有数据表明,目前在中国1300万的企业中,近80%的中小企业没有工会组织。令人意外的是,无论企业有没有工会,各地工会组织还是会收取企业工资总额2%的费用作为会员费,如不交或迟交该笔费用,则会每日收取5‰的滞纳金。如超过一年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还需缴纳筹备金,费用没有具体规定。
无“筹码”
“其实工会也是弱势群体,因为工会手中没有‘筹码’。”江西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主任张少翔说。
张少翔认为,“谈判”是工会工作的最重要内容之一,但谈判恰恰也是工会组织最为薄弱的环节。“我们既不能得罪企业,也不能不让职工满意。”
目前,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为720元,这其中不含社会保险。每一年江西省工会与企业进行集体合同谈判时,常常会向企业提出加薪10%的做法,一方面给企业留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另一方面也要为职工争取最大利益。
“要是谈判一旦破裂或无意中偏向任意一方,都会遭到对方的攻击,职工常常戏称我们为‘窝囊废’,企业则对我们表示冷淡,不理不睬。”很多在工会工作的人都曾经感慨,工会的工作不好干,是企业与员工之间受气的夹心板和出气筒。
“工会不敢谈,企业不愿谈,是造成目前集体合同协商最大的障碍。”付任根说。显而易见,工会手中没有“筹码”,腰杆子不硬,如何能与企业“正面交锋”;而企业手握各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尚方宝剑”,也可以向当地政府施压,拒绝与工会面对面谈判。
过去,由于南昌一些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作为当地政府的大事,政府往往偏袒这些企业,将工会与劳动部门拒之门外,造成企业与工会交流不畅、职工无法得到权益保障。
“拖”后腿
其实,早在2004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下发了《集体合同规定》,要求各地基层工会组织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与福利等15种集体合同条款开展与企业进行协商谈判,并最终签订集体合同。
今年6月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形成三方合作机制。
《通知》要求2010年到2012年,力争用3年的时间基本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其中2010年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11年达到80%。而对于没有建立工会的五类企业,要求其加速推进建立完备的工会组织。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9年9月,全国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1.2万份。覆盖企业90.2万个,覆盖职工6177.6万人。在一些城市,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职工工资普遍比同行业未实行的企业高10%~15%。
“一般而言,政府尽量避免介入,除非企业违反相关规定或法律,其实还是要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支配企业、职工、工会三方的权利保障和义务划分。”付任根向记者表示。他非常反对政府参与其中,政府在市场经济的情况下越少干预越有利大局。
然而,事实证明没有强有力的政府支持和推进,很难形成建立这种集体合同谈判的有效氛围。张少翔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河南省洛阳市从2008年开始用了两年的时间,由该市副市长亲自挂帅担任工会集体合同协商领导小组组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与企业面对面的集体合同谈判,目前工作已顺利完成,洛阳市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签订了这种集体合同,职工利益得到保证。
“在中国,人治大于法治的现状几乎没有改变,政府强有力的保障集体合同签订完全是有可能成功的;而一些地方政府考虑眼前利益,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单一追求地方GDP经济,忽视企业员工利益和工会的存在,放之任之,从而导致许多受到侵害的职工上访或请求法律援助,而这种力量是单薄的、缺乏群效性,又不能依靠工会组织,因此很难形成合力。”一位熟知工会工作的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