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王蕊
券商员工入职时上报亲属股票账户,已是行业内常见的规则。但如今却有券商进一步要求员工亲属必须将账户托管在公司,否则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近日,东莞证券以“对新增敏感信息知情人员工亲属证券账户进行管理”为由,发文要求“敏感信息知情人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将证券账户转托管到自家公司,或者进行销户处理。否则将面临各种处罚。
国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能参与炒股,但目前尚未限制券商员工亲属的开户炒股自由。然而券商中国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对员工亲属的股票账户进行管控的情况并非孤例,多家金融机构均存在类似情况:例如此前安信证券就曾在2017年要求员工将亲属账户托管至自家,而长城基金也要求员工亲属账户必须托管在长城证券(16.250, 1.48, 10.02%)。
东莞证券核查亲属账户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日前东莞证券内部的一则通知,在员工中激起热烈讨论。今年4月19日,东莞证券合规部下发《关于对新增敏感信息知情人员工亲属证券账户进行管理的通知》,要求“敏感信息知情人”员工将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证券账户转托管至公司或销户处理。
据知情人士透露,所谓“敏感信息知情人”包括营业部班子成员和财富中心所有员工,根据目前的通知情况,一个营业部除了市场部未转正的员工,例如柜台、投资顾问、一般管理层等都在这一范围内。此外,东莞证券近日还通过公司OA系统下发通知,要求各合规风控主管按照下发的核査指引和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根据通知,东莞证券合规部按照2019年4月15日进行新老划断。在此之前入职的员工应在7月15日前完成处理,合规部将对未按时完成处理的员工进行合规谈话,并从8月开始每月扣罚月度绩效20%,直至完成处理。此后新入职的员工应当在转正前完成处理,新调任上述岗位的,应当在任职后3个月内完成处理。
同时,对于有敏感信息知情人亲属证券账户出现新增或变动等情况,相关人员应在1个月内完成新开立证券账户转托管至公司或销户处理,“现下发沟通流程,请各合规风控主管在7月8日前反馈附件本单位证券账户核査记录表”。
各家公司规定各不相同
“出于合规风控目的”要求员工亲属将股票账户托管在自家公司,东莞证券并非是第一家。
早在2017年5月,安信证券就曾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员工亲属股票账户必须托管在本公司。但与东莞证券不同的是,安信证券面向的是全体员工而非“敏感信息知情人”,但对没完成处理的员工也并未设置明确的惩罚措施。
券商中国记者从多家金融机构员工处了解到,对于员工亲属账户的管控,不同机构的合规要求也不尽相同。多家券商、公募基金员工表示,入职时被要求提交户口本,结婚证等文件材料,并上报亲属账户进行备案。
据了解,每个证券营业部的柜台都可以根据身份证号,在中登系统中查询到个人的账户信息(有几个证券账户、在哪家券商等),部分公司正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员工亲属的账户信息,并一对一要求其进行转托管的。但也有券商员工表示公司并无相关要求,甚至在办理入职时也并未被要求提交亲属账户信息。
事实上,除证券公司外,券商系公募基金也会对员工亲属账户进行密切关注。一位长城基金工作人员亲属透露,自己此前就被要求将股票账户转托管至长城证券,哪怕该账户已经处于休眠状态。而另一位平安基金员工则表示,入职时需上报亲属股票账户,但并未收到进一步的管控通知。
账户转托管有无凭据?
根据现行的《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另类子公司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来看,目前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被明确禁止买卖股票,但并无规章制度限制从业人员的家属开户炒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8月31日修正)第四十三条规定: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我从来也不会过问家人炒股的事儿,不知道为何公司一定要求处理亲属账户,如今转托管也不是,销户也不是,实在进退两难。”对此,一位东莞证券员工告诉券商记者,炒股是父母退休之后的休闲活动,销户是肯定行不通的,而且父母的股票账户已经用了10多年,老人家从心理上也难以接受转托管。
“员工亲属开设股票账户,一向是行业心照不宣的秘密。”北京一位券商合规人士告诉券商中国记者,根据过往案例来看,证券从业者借用亲属账户炒股的情况在业内并不罕见。也正因如此,不少券商、资管机构都将员工亲属的股票账户列入了报备范围。
但他同时告诉记者,出于合规目的,证券公司可以查、也可以要求员工亲属销户,但要求转托管到自家公司不具有合理性,“这相当于公司变相干预非公司员工的选择权。”在他看来,证券从业者如果真的想要炒股,只是把亲属账户托管到自己公司并不能降低多少风险,反倒容易让人误会“此地无银三百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