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杭人社发〔2018〕243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
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220元。
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将结合实际,确定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标准。调整幅度高于省定基础养老金调整幅度的,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审核同意。
养老金的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算起,接下来会将调整提高的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
据《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杭人社发〔2018〕243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
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220元。
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将结合实际,确定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标准。调整幅度高于省定基础养老金调整幅度的,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审核同意。
养老金的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算起,接下来会将调整提高的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