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元绍达 摄)
7月17日,国新办举行《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有关情况吹风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研究制定《条例》过程中,坚持把“放管服”理念贯穿始终,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的准入限制。《条例》出台前人力资源市场有三项行政许可事项,即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审批、设立人才中介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条例》将其整合为一项,并进一步把许可的范围缩减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二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提出要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注重运用信息公示、随机抽查、信用约束、国家标准、行业自律等事中事后监管手段,构建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监管格局。
三是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的公共服务。《条例》规定了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提供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明确了国家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化,不断地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张义珍介绍,《条例》保留对职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主要考虑:一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防止无资质的机构进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进行职业中介活动。二是维护国家人才信息安全。三是符合国际通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