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元绍达 摄)
7月17日,国新办举行《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有关情况吹风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条例》坚持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眼于我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着眼于促进就业创业和人力资源的流动配置,就培育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主要是着眼于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解决市场体系的统一性问题。通过立法手段,确认原来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整合改革的成果,推动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推动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第二,解决市场要素的流动性问题。明确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的机制。
第三,解决市场运行的规范性问题。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求职招聘过程中的基本权利义务,确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基本的行为规范,明确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制度的基本遵循,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解决市场主体的公平性问题。赋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的法律地位,规定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向求职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对公共服务机构和经营性的服务机构统一规范和监督管理,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
第五,市场监管的强制性问题。对人力资源市场主体违反《条例》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明确对黑中介、人力资源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进行查处,为监管执法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