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作为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存在,它为人类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水平的发展付出了惨痛甚至生命的代价。关心照顾残疾人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高度文明的共识和标准。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扶残助残扶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建国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针对残疾人群体先后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精神卫生法》及其相关配套政策,从而为保障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奠定了基础。
实行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国家保障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的一项政策法规,4月11日,北京易才HR精英俱乐部在北京国际艺苑皇冠假日酒店,举办题为《残保金政策及申报实操解读》公开课,特邀北京市海淀区残联副理事长马广英就残疾人就业申报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以期帮助企业做好残保金核缴实操。
关心照顾残疾人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高度文明的共识和标准。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使残疾人从单纯地依靠国家、社会救济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不仅关系到广大残疾人劳动权利的实现,而且对于解除残疾人亲属的后顾之忧,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要努力为残疾人家庭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举社会之力帮助他们就业。然而,企业对员工学历、专业的高要求,令企业需求与残疾人供给依旧存在严重矛盾。
马先生介绍了残疾人就业的发展经历,并比对了1995年至今的22年里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调整,总结了其中最为突出的变化,就是工作方式由“政府授权残联组织街镇落实”转为“残联就业审核单位网上申报地税全面征缴”,随之带来的即是实施效果的明显提升。同时,他还从政策制定依据、残保金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计算、安排残疾人的标准及优惠政策、残保金自核自缴准备材料等九个方面,详细解读了本年度的残疾人就业申报政策,从而帮助企业深刻了解残疾人就业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