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这有利于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代际公平,避免将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通过增加税收、提高在职人员养老金缴费率等方式转移给下一代人。”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这将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划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可以使社保基金这个蓄水池可持续。
《方案》明确了划转范围,即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划转比例方面,《方案》将划转比例确定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今后,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可持续发展要求,如需进一步划转,再作研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个划转比例,综合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测算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推进以及国有企业发展现状。
对于划转的时间表,《方案》提出,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完成划转工作。分为两步走:第一步,2017年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中央企业包括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管理企业3家至5家、中央金融机构2家。试点省份的划转工作由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第二步,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及以后,分批划转、尽快完成划转工作。
此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忠民表示,国家正在讨论和拟议将未上市国有企业股份部分划拨至社保基金,预计划拨总量将达几万亿元。
谈及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对于资本市场的影响,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主要划转对象是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的股权,一般不涉及上市企业。对于少量涉及的上市企业,划转是原国有股东将其10%的股权转至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属于国有股权的多元化持有,不改变企业国有股权的属性和总量。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参与持股,将进一步优化上市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提升企业经营水平,对资本市场将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