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28日发布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山东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上调至每月760元,平均上调幅度超过20%。
近几年,山东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职工工资水平较快增长。同时,今年以来物价持续 上涨,1-11月份,山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上涨4.3%,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3.2%,对部分低收入劳动者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山东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将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610元、540元、480元、430元、390元五档,合并档次后提高到760元、620元、500元三档,比调整前平均提高了23.4%。
据了解,这是山东省自1994年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7次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