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部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已经发放完毕。为确保每一个《北京市居住证》都能准确、有序、平稳发放到位,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尚未领取的用人单位,按照与区人力社保局约定的取证时间及时取证。因单位联系方式变更,尚未接到区人力社保局通知的单位,请直接与注册地的区人力社保局联系,办理取证事宜。
在2016年12月31日后新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如需办理《北京市居住证》,仍需按市公安局的统一要求,按相关手续自行办理。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证》是两种不同的证件,既可同时持有,也可只办一种。但目前这两个证件各司其职,不能互相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