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简历居然成了网站员工牟利的商品。昨天,知名求职网站智联招聘的两名工作人员因涉嫌售卖求职者简历在朝阳法院受审。据检方指控:智联招聘销售人员申欢伙同客服人员李超将15万余份求职者简历私下售卖给某科技公司人事经理余秋云,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据被告人交代,私下售卖个人简历信息在行业内并不是新鲜事。
系统漏洞导致个人信息流失
招聘网站掌握着大量的求职者信息。按理说,对求职者的个人信息保护应该是万无一失的。但是,在知名网站智联招聘,还是出现了漏洞。
去年6月中旬,智联招聘网站的经营者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公司通过内部网络巡检发现,销售人员申欢自2015年1月起,多次将公司简历库内存储的共计约48万份个人求职简历以低价私下出售给他人,令公司损失约2400万元利润。
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按照正常工作流程,有招聘需求的客户首先要与该公司达成合作协议,由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数额向公司交纳服务费后,销售人员会将一个用户名和初始密码提供给客户,客户通过该用户名登录,就能下载公司简历库中已开放权限的求职者简历,下载内容包括求职者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受教育程度、工作单位、薪资收入等信息。
据申欢交代,网聘公司给每份简历的市场报价是50元,许多客户嫌贵,就经常有人找他,询问能否低价出售个人简历,余秋云就是其中之一。2016年4月,申欢发现公司网络系统的衔接存在漏洞,客户凭用户名和密码到公司的简历库下载完简历信息后,要和公司客服人员确认是否使用完毕,如果客服回复没有使用完毕,数据就又恢复到初始的状态,可以再次售卖给他人。
为了更顺利地完成倒卖计划,申欢找到了从事客服工作的同事李超帮忙。每次李超通过邮件帮忙确认简历没有被使用完毕后,申欢就通过微信发一个200元的红包给李超,然后再将获得的个人简历信息以每份2至2.5元的价格售卖给余秋云。
截至案发前,申欢通过向余秋云售卖个人简历信息共获利约20万元,李超通过收取申欢微信红包共获利约4万元,余秋云通过将购买来的信息再次售卖获利约3万元。
私售简历成业内“潜规则”
昨天上午10时许,申欢、李超、余秋云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公开受审。根据检方指控,2016年3月至10月间,申欢伙同李超将15万余份个人求职简历私下出售给余秋云,三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三人均表示认可,但对于检方指控的15万余份简历信息,余秋云称“没有这么多,也就两万条左右吧”。
余秋云称,他之所以购买简历,不光是因为自己所供职的公司需要,也是业内的同行问他能不能买到便宜的个人简历信息,他觉得这是个生财之道,才找到了申欢。
申欢说得更加直接,他称,私下售卖个人简历在行业内并不是新鲜事,大家都心照不宣,而他本人早些时候为了冲业绩,曾经自己垫钱从公司购买个人简历信息。“不只是我们公司,好多其他大的求职网站都有这种情况。”
临近庭审结束,申欢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自己在被抓获前根本不知道触犯了刑法,“我肯定不是第一个做这件事儿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我以前从来没听说过还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现在非常后悔。”
此案昨天没有宣判,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两高信息保护司法解释施行
此前,个人信息保护虽然于法有据,但由于入刑门槛高、处罚轻,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仍很普遍,一些掌握个人信息的部门和企业员工甚至以此牟利。6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施行,为个人信息保护“打补丁”。
依据司法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轨迹信息、通信内容、财产信息等高度敏感信息50条以上的;健康生理信息、住宿信息、交易信息500条以上的;其他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及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同时明确,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属“情节严重”,达标准10倍以上的,属“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从重处罚。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