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原本就职于众地长盈公司的冯先生等10人以被长期拖欠工资为由提出离职,并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众地长盈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仲裁机构经审理支持了冯先生等人的诉请,众地长盈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众地长盈公司向冯先生等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79.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公司迟迟不履行义务,冯先生等人申请强制执行。
据申请人介绍,这家公司主要经营家居装饰建材。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查封了公司名下四部车辆,但上述车辆现均下落不明。目前,法院已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日,朝阳法院执行法官及干警来到位于东四环阳光上东的众地长盈贸易有限公司。由于负责人始终不露面,法官对该展厅室内物品进行了查封,同时要求两名女员工拿着私人物品离开现场,后将展厅大门贴上了封条。法官现场留下了执行通知,要求负责人于5月2日到朝阳法院执行庭谈话。如果届时负责人仍不出现,法院将采取后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