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施宇翔)近日,阿里巴巴被传对内披露了一起员工受贿260万被判刑的处分公告。该公告称,被判刑的员工姓王,花名关羽,为阿里集团原人力资源部副总裁,曾担任过淘宝网人力资源总监。
浙江在线记者通过相关部门证实,今年5月22日,原系阿里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文化与沟通副总裁王凯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同案的另一被告李晓宁因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期间,被告人王凯利用职务便利,违反阿里公司的相关规定,将阿里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集体婚礼、公司年会、视频拍摄等项目交由北京艺飞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飞鸿公司)承接,被告人李晓宁挂靠艺飞鸿公司,实际承接其中的视频项目。
期间,李晓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一方面感谢王凯将阿里的业务交给他做,另一方面想继续接阿里的业务,便多次给王凯转账汇款260万元,其中一部分还是王凯主动索取的“好处费”。
这260万元当中,有大概200万元是艺飞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杜某先汇到李晓宁的账户,再由李晓宁汇到王凯的账户中。而这些赃款全部被王凯挥霍掉。
案发后,被告人王凯的亲属代为退出赃款人民币70万元,并退出用赃款购买的物品5件,分别是“BVLGARI”(宝格丽)带圆形挂件的皮链一条、“BVLGARI”(宝格丽)蛇形金黄色手表一只、“BVLGARI”(宝格丽)彩色宝石链项链一条,“HERMES”(爱马仕)橙色拎包一只、“CHANEL”(香奈儿)红色铁链拎包一只,全部是世界知名的奢侈品品牌。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凯身为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60万元左右,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李晓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工作人员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法院一审判处王凯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李晓宁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据悉,该案中的被告人李晓宁已对该案提出上诉。